第一千七百七十四章 誠豐得救(1 / 2)

美人事件放到現在,那代言人妥妥的演藝生涯結束,但在當年,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了,首先指責的是生產產品的公司,其次是譴責廣告公司。

對於廣告公司而言,著實是有些冤枉的。

廣告公司也沒有在利益上分一杯羹,拿了廣告費就拍廣告,無非就賺了點廣告錢。

廣告說白一點就是藝術的產物,藝術源於生活也高於生活。喵喵尒説

仔細看每一支廣告都有瑕疵和誇大的成分,廣告麽,不誇大一點,就不是廣告了。

比如某礦泉水的廣告,我們不生產水,我們隻是大自然的搬運工。

咋聽之下,可以理解為,礦泉水公司沒有生產水,公司隻是發現了某個天然泉水口,從口裏麵搬運礦泉水,再賣給大家。

事實是如此嗎?

肯定不是呀,隻有富含礦物質的,才是礦泉水,沒有礦物質的,都是自來水加工的。

還有一款口香糖叫某炫,吃了口香糖之後,那人就旋轉起來,廣告詞出來了,吃了某炫,轉的根本停不下來。

你覺得可能嗎?

口香糖那麼神奇嗎?

無非就是誇大了。

這種廣告比比皆是,哪怕現在也到處都是,廣告如果是大白話,那就不是廣告了,就吸引不了人了,廣告的性質和小說、電視劇是一樣的,都需要奪人眼球,引起人們的關注。

錢江晚報標題寫著——代言者有罪,廣告無罪。

裏麵詳細闡述了這個觀點。

廣告上述已經說過了,再說代言者,代言者是拿代言費的,代言的明星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就要對公眾負責,對代言的產品負責,因為消費者買產品,不是衝著廣告拍了多好下單的,而是相信代言人。

凡人科技所有網絡口子,崩騰而出,水軍加班加點,加上論點有理有據,輿論開始轉變,紛紛覺得誠豐廣告也是受害者。

傳統報刊雜誌也緊跟馬力,開始為誠豐洗白。

原本誠豐廣告已經是板上釘釘的要破產的,要被清算的,但輿論是民情,也讓檢查部門動搖了。

這邊,何家英遞交了上訴書,請求單獨審理誠豐廣告,並且控告明星周海紅誤導消費者。

很快就開庭了。

周海紅的經紀公司請了律師團隊,誓要打敗凡人科技的法務部。

但這是癡人做夢!

何家英在法庭上亮出了周海紅造假的證據,一,她從來都沒用過美人養顏膠囊,事發後去醫院的診斷書是造假的,涉事醫院的某位醫院已經坦白自首;

這位醫院作為反方汙點證人,站在了何家英這邊,讓周海紅的團隊懵逼了。

接下去,遞交了周海紅和美人集團老板有染的視頻證據,視頻中周海紅說消費者都是傻逼,隻要自己代言,美人養顏膠囊一定能賣火。

各種證據下,再加上廣告法中的條例,代言者是要對代言產品負一定責任的。

何家英為誠豐洗白了,勝訴了。

誠豐廣告公司活了,可以運轉,繼續工作。

當時廣告法的條例隻有罰款,所以周海紅並沒有坐牢,而是罰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