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女人已經生起了很多的小火堆,擺成了一個圓圈。隻是柴火有限,沒法將圓圈連起來。
我把馬肉遞給兩個女人,然後又去砍了一些,潮濕新鮮的樹枝當做木材………
記得我曾經在一部古裝的電視劇裏,看到過主角吃馬肉的時候,嫌棄馬肉的味道特別怪,現在吃著才知道。
原來馬肉的味道非常的鮮嫩,而且有嚼勁。當然,如果除了鹽,要是還有其他佐料就更好了。
隻是當我說到這匹馬的體型和外貌時,曹琳娜震驚得幾乎合不上嘴。我和安慧都問她怎麼了?曹琳娜卻說:
“我們正在吃的每一口肉,都有可能是一輛車,甚至一套房。因為根據你對它外貌的敘述,如果我聽的沒錯,它很有可能是一匹………中馬!”
我有些不理解的看著她,傻逼的問道:“中馬?你的意思是已經斷奶了,但是又還沒長大的馬?”
曹琳娜噗呲笑出了聲來:“馬的祖先叫始祖馬,始祖馬的身高隻有二三十公分,五六十公分長,比你說的這匹馬還要小的多。
它們群居生活在森林裏。從始祖馬進化到現在的馬,中間還要經曆中馬、草原古馬、上新馬、最後才進化為現在的馬。
而根據你的敘述,我們正在吃的很有可能就是一頭中馬。如果是真的,在外界它將價值連城!”
我聽著曹琳娜的話,趕緊狠狠的大咬了一口馬肉,而曹琳娜又興趣盎然接著說道:“它的腳和皮還在不在?如果還在的話,讓我看看。”
我搖搖頭:“剛才我處理完之後,就把馬頭、馬皮、還有馬腳、內髒,都丟在了遠處。
而且為了防止血腥味兒引來掠食動物,甚至連馬肉,我都掛在了遠處一棵歪脖子樹的最高處。”
曹琳娜可能是出自於她的專業,哪怕摸黑都還想去遠處,找到這隻動物的腳看個究竟。.伍2⓪.С○м҈
不過還好她並不是無腦作死的人,最終她的理性戰勝了這個作死的興趣。
而我心裏卻在想著另一件更現實的事情。吃完馬肉之後,我收起了兩個女人已經鋪開的衣服,開始在兩堆篝火之間挖坑。
我用刺刀加上手刨,還好,這裏雖然不是海灘,但泥沙仍然非常的鬆軟,挖坑的速度也不算慢。
一個超過一米寬,兩米來長,20公分左右深的淺坑,竟然並沒消耗我太多的時間。安慧微皺著眉頭問道:
“王大哥,你挖個坑出來做什麼?難道今晚我們要在坑裏睡嗎?會不會不太吉利?”,我告訴她:
“在野外,隻要能生存下去,其實沒有吉不吉利的說法。不過我挖這個坑出來,並不是讓我們自己睡到坑裏去的。
因為從這裏的環境來看,很可能附近有大型掠食動物。所以今晚我們要用另外一種方式,睡覺過夜。”
一邊說著,我把沒燒盡的火焰移到一邊。然後把火星和燒紅的木炭,都用棍子撥弄到坑裏。鋪平之後,再蓋上了泥沙。
“晚上睡在這個上麵,哪怕不用火堆,短時間也會比較暖和。”我一邊幹著手裏的事情,一邊跟安慧說著。
動物雖然怕火,但同時很多動物又有趨光趨熱的習性。所以點篝火睡覺,未必就是百分之一百安全的,篝火也有可能把猛獸引到附近。
而我在200米外燃起篝火,其實也是想利用一些動物,趨光趨熱的習性賭一把。隻不過我賭贏了,居然真的引來了這匹中馬。
而根據下午的觀察,遠處有成群的食草動物,那麼這裏就很有可能,也會有大型的掠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