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等李哲登機呢,崔英的電話打了進來。
他到是沒有什麼緊急的事兒,隻是問李哲,回沒回華夏呢。回到華夏後,第一時間跟他聯係。
“你不知道,李老弟,那個江海濤已經判了,死緩;他老婆十二年,嘿嘿,窩在心裏的這口氣呀,終於出來了。”在電話裏,崔英興奮的說道。
“死緩?我的天,這樣說起來,這兩口子沒少得好處呀,否則不會這麼重了。”聽他這麼一說,李哲驚歎著說道。
雖然自己不是仕途裏的人,但對這類案子,從新聞中還是有所了解的。之前就有一位,某地級市的第二大佬張重生,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而之所以死緩,因為他犯罪所涉及到的金額非常大,共計折合華夏幣十點四億餘元。
李哲現在還記得判決文書上還有這樣一段話呢:
“……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張重生認罪悔罪,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其本人及家屬積極配合追繳,其積極檢舉他人重大犯罪線索,二審期間經查證屬實,構成重大立功,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綜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那還說什麼了,就算我們以前關係這麼好,也沒想到這個姓江竟然涉案這麼大,如果不是他有立功表現,送進去好幾十人,嘿嘿,估計早就立即執行了。
不過,這樣也好,送進去那麼多人,惦記他兒子的人更多了。這個小雜種,就算我不要他的命,也有人不想看著他活下去的。”崔英狠呆呆的說道。
雖然崔英嘴裏說不急,但李哲知道,這位河東的新貴,恨不得馬上見到自己呢。
所以,在回江南的第三天,沒來得及回新區,李哲就直接去了河東。
“讓文靜和你一起過去嗎,她正想在河東開一家分店呢,正好天一也在那裏。”聽他說要去河東,老婆黃冰冰說道。
因為河東是臨省,離江南並不是很遠,黃氏商業集團在河東的省城有一個大型商貿廣場。
“好呀,正好借這個機會把他們介紹給崔英,以後有什麼事兒,可以直接找他。”李哲說道。
省內的珠寶店已經擴張完畢,十四個地級城市,建了十個分店,因為另外那四個,沒有黃氏商業廣場,而且經濟也不是很發達。
沒有廣場的依托,建店費用太高,得不償失。
“如果不是有兒子,我就陪你一起過去了。你不知道,河東省會的這個廣場,當年還是我一手建起來的呢,是第一個出省廣場,有感情呀。”黃冰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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