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米家族的律師團和請來的離婚律師還真不是白給的。當場就駁斥了法庭的意見:
保護兒童利益是應該的,但這個保護責任不應該放在我們當事人的身上,而是那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
女人在婚姻內的欺騙行為嚴重傷害了我們的當事人,不但不應該分家產,而且還要給予我們當事人精神補償。WwW.com
律師隨後提出精神補償一千萬的述求。
聽小軍子的辯護律師這樣說,女人當場就跳了起來,指責不合理,她可沒有那麼多錢。
小軍子的辯護律師顯然是有備而來,馬上把這些年小軍子的收入情況,公示給法官,然後指出:那個男人(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所購買的房產和車子,都是女人給他的。
女人的律師反駁道,律師是講究證據的。
沒想到,這位律師的話剛一說完,小軍子的律師就把女人打款的證據,遞給法官。
可能當時女人也沒太在意這件事兒,所以,在打款的當天,那個男人就把樓買了下來。
一看證據,女方律師也是懵圈的看著女人。
“……怎麼證明這筆錢是我打的?”女人不服氣的說道。
“這個好證明,請法官同意,可以把當時打這筆款的現場監控放出來。”律師說道。
法官同意後,助理馬上過來,把u盤拿過去,當場播放。
默米的律師團果然了得,竟然把銀行的監控搞到了手:整個轉賬過程一目了然,而且那個男的也在場。
女人看到這個畫麵兒,一點也沒覺得不好意思,反而接著說道:
“這個畫麵裏麵的人確實是我,但你怎麼就知道轉給他了呢?”女人問道。這個“他”雖然沒說出名字,但誰都明白指的是誰——兩個孩子的親爹。
“當然我們有證據了。”小軍子的律師說完,拿出雙方轉賬的賬號,顯示當年一出一進的信息。
看到這些證據,女人這才把嘴閉上。
法官詢問女方,這些證據是不是屬實。
女人臉再大,這個時候也不好意思說什麼。
“女方把錢劃出,並沒有錯,因為她也是家庭中的一員,這些錢是雙方共有的,她有權處理。”女方律師辯解道。
“沒錯,她是有權處理,但你剛才也說了,這錢是雙方共有的財產,她劃給別的男人,是不是應該征得我的當事人同意呀?關鍵的是,她劃給的男人是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所以,這是嚴重的欺詐行為,是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我方當事人有權收回。
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已經嚴重損害了我的當事人的情感,這也是我們索要精神賠償的原因。
無論是從法律層麵,還是從公共道德層麵,我們的要求合理、合法,應該得到支持。而女方,作為有婚姻在身的一個人,竟然做出這等違反公德的事兒,直到現在還不知道悔改,竟然在六年期間,和別的男人生了兩個孩子,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我想不用我們律師說了吧?最關鍵的是,這個離婚訴求還是女方提出來的,就更不應該把家庭財產分給她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