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節 排查(1 / 2)

李子玉不知道這老高的“發了”是真心恭喜還是調侃,隻好閉嘴不說話。趙貴倒是“嘿嘿”的傻笑了幾聲。

既然確認的確有過屍體,自然就要確認這裏是否是案發現場,高重九和李鎮國都認為不是。他們的理由都是從血跡上來得。李鎮國是從血滲透的麵積和深度這麼認定的。慕首長說過:人的頸部有動脈靜脈,一旦被斬首,就會大量失血,滲透進泥土的血液不可能這麼少。而高重九多年來看多了刑場上被斬首的犯人:頭顱是六陽之首,血氣旺盛,腦袋被砍掉會瞬間形成噴射狀飛濺痕跡。但是周邊牆壁和地麵上都沒有。

死者是在其他地方被斬首的,然後才被移動到這裏來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大費周章的移到這裏來呢?

高重九認為這不難解釋,因為剪子巷東支七巷到底就是一條河湧,拋屍入河是個輕鬆簡單的處理屍體的方法。即使過幾天屍體飄起來,也早不知道漂到哪裏去了。警察就算想找事發地點也是大海撈針。何況城裏的河湧大多和六脈渠相通,要是漂進了暗渠,擱在哪裏爛掉了,真是神仙也不知道。

理順思路,事情便很簡單了:在發現李子玉他們離開屍體折返回去之後,就躲在附近的凶手迅速回到現場,將屍體運到巷底的河埠頭上,直接拋入了河湧。

所以李子玉和看街的回過來屍體已經消失不見了,屍體現在肯定還在河中。

“不但屍體還在河裏,就是拋屍的凶手也還在這條街上。”李鎮國有點惋惜的說道,“可惜我們這裏沒有狗!”

他聽烏項和其他臨高來得歸化民警察說過,澳洲人的警察局裏有可以嗅味識人,專門用來抓捕犯人的狗。隻要牽狗到現場聞一聞,就能尋蹤追逐逃犯,非常神奇。

但是這種狗在警察局裏並沒有配置――澳洲人倒是帶了很多各式各樣,他們從未見過的狗來到廣州,但是它們更多的是隨同治安巡邏隊在大街小巷和周邊農村巡邏,齜牙咧嘴的低聲咆哮著。李鎮國隻是聽說會有個“警犬隊”,到底什麼時候有,連慕敏都不知道。

雖然沒有傳說中的澳洲警犬,但是他們還有街閘這個東西。

這剪子巷因為長度將近有五裏,為了便於設閘管理,官府過去以兩條東西向的主要道路為分割,分為南剪子巷、中剪子巷和北剪子巷。每段各設南北街閘,有“看街的”負責啟閉。

案發現場在南剪子巷接近南端的一頭,剛才高重九來得時候就長了個心眼,叫看街的不要開街閘――本來天色微明就要開街閘了。現在,整個南剪子巷依舊被封鎖著,外人進不來,裏麵的人也出不去。除非這拋屍的凶手是個能竄簷走壁的飛賊,否則他肯定還在這條街的某個角落裏。而殺人的現場也必然是在這條街的某處。

高重九這麼肯定自有道理,街閘製度其實就是複活過去的“裏坊”製。隻不過城市已經不再是“棋盤格”,所以就采用了街閘的體製。夜間落閘之後,除了大夫和接生婆,普通百姓都不能通過,就是有權有勢的大戶人家,晚上也不會沒事隨便叫人開街閘。

這麼一來,雖然對市民來說有些不便,但是在治安上確有很大的用處。除了能高來高去的飛賊,一般小偷竊賊夜間很難活動。高重九在衙門當差的時候,每次遇到上官切責嚴辦的大案子,隻要大概知道犯人在哪條街上,快班頭子大多會讓街閘關閉,隨後衙役由保甲長領著挨家挨戶的搜查,除非消息不準,否則緝拿犯人便是十拿九穩。

這法子屢試不爽,就是擾民太甚。但是對衙役來說卻是發財的好機會:不論是挨戶盤問還是搜查,店鋪和住家都少不得拿出銀錢來的孝敬,哪個要是不開眼的,把住家和鋪子翻個底朝天再順手牽羊那是輕得,直接弄個“通賊”嫌疑,拉到班房裏款待幾天,那就不是幾百銅錢能解決的事情了。

李鎮國也知道這個法子,平心而論這是眼下最簡單最快速法子,找到了罪犯,自然也就找到了屍體。當即同意。兩人馬上回到派出所和所長一說:由所長派人將南剪子巷通往各處的街閘全部封鎖,防止有人偷越街閘,一麵又召集本片保長和組頭來派出所開會,盤查最近有無可疑人員。

李子玉和趙貴呢,既然是本片的巡警也得出力。所長原想叫他們去看守街閘,但是李鎮國說了,他們是第一發現者,還是留在所裏合適,以便再想到什麼可以馬上詢問。同時又派人去市局,要求派出仵工在河湧裏打撈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