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鄉從弘治年間起就壟斷了西江的魚花捕撈權,因此形成了相當繁盛的淡水魚養殖產業鏈。張梟給陳五仁安排的考察任務是深入了解九江本地的魚苗養殖產業,不等天亮,陳五仁和農業局的幹部就換上了假發和民服,在莫魚的帶領下乘小船去了周邊的魚花市——不同墟市的墟日是不一樣的。
由於明朝的墟市執照製度,各地都有眾多墟市是不見於地方誌的。至於原因,因為很多墟市並不合法。
墟主隻有申請執照,管理市場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地方官府或明或暗的承認,寫入地方誌當中。這就是元老院中很多人反對的包稅製。自然,有不少墟主根本沒有獲得官府的執照,也照樣收租收稅。這些人都是背景雄厚之人,地方官員往往不敢得罪。
萬曆時期就已經存在的嶽灣墟、龍湧墟、良村墟都沒有出現在萬曆《南海縣誌》甚至後來的崇禎版縣誌中,而建墟者陳大參、黃憲副都是萬曆時期的高官。
嘉靖二十八年,廣東布政使司分守嶺南道左參政項喬頒布了“禁墟主以便市民”的法令,他認為朝廷已經建立了關榷製度,梧州府、南雄州等地的鈔關對往來貨物課以關稅,不該再侵占小型市場的利潤,但是各級官府卻給墟主頒發執照,收取一定的費用,任由墟主收取市場場地的地租或者對往來貨物抽分。
從他的主張來看,自然用意是極好的,出發點還是為了減少民眾負擔。說白了不論是叫抽分、地租還是衛生費、攤位費,由此產生的成本最後都是要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去的。WwW.com
但是墟市的興盛,說白了就是市場經濟的需求。這不是官府簡單的一紙禁令便能改變的。地方官府對這一繁榮地方經濟,增加收入的行為也照舊默許其存在。項喬的法令顯然沒起到什麼作用,至少在西樵地區,墟主製度大範圍的蔓延開來了。
財稅局對墟市製度非常感興趣,實話說,墟市是收稅的一個把手。有了墟市,才能把各種零星的經濟行動的稅務給收上來。所以王企益兩口子一直打著如何把墟主“合規化”的主意。
張梟也很感興趣,因為墟市的收益明代地方財政裏是一個重要的補充,把這塊收入理順了,地方官才能有錢想辦點事。
莫魚以前是個疍民,為了生計就投了施十四,在諸彩老旗下打家劫舍,過著刀口舔血的日子,後來跟著林佰光投了臨高。因為對機械有點悟性成了海軍裏的技術兵種,但在一次例行演習中對操作麻痹大意造成意外,他本人左手輕度殘疾而退役,被安排進了警察係統做個閑職。直到元老院北上缺乏人手,像他這種老資曆又想做點實事的傷殘人士也被重新啟用起來。
“陳科長,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不管你信不信,我在水下的功夫那可是相當一流,本人曾在水中活動閉氣一分鍾,徒手無器械潛水抓獲一條十斤重的鯪魚……”
莫魚這人長得像個醜版蘇炳添,卻極度喜歡吹水,一路上說個不停,陳五仁心中直呼受不了,不過也從他嘴裏提前了解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每年三月起,西江上遊漲水,大魚產籽順流而下,在彎道寬闊水緩處化為魚花,沿江疍戶要聯合幾十戶人家組成一隊才能湊夠錢到九江買魚牌去捕撈,賣給‘裝家’。九江估客,魚種為先,左手數魚,右手數錢。都說‘四月雲出湧,溺死疍家公’,魚花來時,也是風雲變幻莫測的時候,西江上風急浪高水又大,一個不小心就人船俱毀,你是不知道我們當疍民的時候那日子過得可叫一個慘啊……”莫魚想起以前的苦日子,忍不住賣起慘來。
陳五仁道:“我們同是天涯淪落人,跟著首長算是跟對人了!”
莫魚道:“那可不?我現在可是正經的朝廷命官,放在前朝那也是跟江浦巡檢司平起平坐的,正九品呢!”
一行人又接著吹了一段水。
九江的魚苗產業分工極細,疍戶從魚埠撈魚,得魚上塘的叫“裝家”,從“裝家”買魚於花塘,待魚花養大後售賣的叫“造家”,從“造家”買魚,養於大魚塘,至滿尺後或年末,放幹塘水撈魚賣於墟市的叫“耕種家”。裝家負責魚苗的初級養育和分類,魚苗下池後,經過20到30天的飼養,可以出塘售賣,由於正值夏季,故稱夏花,而造家專門養殖較大規格的夏花魚種。耕種家則從造家購買夏花,將魚養大後進行售賣。
魚花市就在河湧旁邊,方便往來的魚花船裝魚。由於天然魚花的裝撈時間從三月開始,現在魚花市上還沒有賣魚花的,不過已經有不少人前來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