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正義永遠不會缺席(1 / 2)

隨後審判長展示出了照片,看著江河問道

“你認可這個證據不!”

“不認可,無法證明是我損壞的!”

因為這時候江河注意到一個關鍵的細節,這張照片的時間竟然是自己搬出去兩天後,於是立馬補充說道

“這張照片是我交接後才拍的,根本就不能證明是我破壞的,而且交接時那人已經說了沒有問題!”

審判長隻能繼續看向吳誌說道

“被告還有其他證據證明是原告損壞的嘛?”

吳誌這時候就像是焉壞了的黃瓜一樣垂頭喪氣說道

“沒有!”

審判長繼續問道

“房屋交接時為什麼被告沒有在場?有問題為什麼不在房屋交接時提?”

吳誌這個時候隻能隻能支支吾吾,就像鬥敗的公雞一樣說道

“這我-我那-天-有-點-急-事,所-以-沒-有-到-場!這-不-後來-發現有問題才!”

審判長聽得也有些不耐煩了,雖然這吳誌雖然帶著律師,可是出示的證據都基本沒有什麼說服力,這法律也是要講究有效證據的,於是審判長說道

“好了,好了,就這幾千塊錢的事情,要不就直接和解吧!”

“不行,我堅決不同意!”

江河還沒開口,吳誌反而先大聲說了出來。

審判長隻能無奈的搖了搖頭,看來調解不成,隻能宣布

“法庭調解結束”

……

“全體起立!”

“本法庭宣判,被告未按時辦理交接……故被告請求沒有任何事實與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原告事實依據充分,對原告訴求予以支持,綜上所述,……判決如下”

“吳誌在判決生效後七天內,退還江河押金5000元……”

“贏了!”

江河沒有很大的歡喜,這本來就是意料之中,對方給出的那些證據根本就是完全站不住腳,甚至很多時候自己都難於自圓其說。

這類小案件不支持上訴,直接就是終審判決!

江河拿著判決書直接踱步到吳誌的麵前遞給他說道

“給錢吧!”

“你什麼意思!”

吳誌看著判決書心知肚明反問道。

“什麼什麼意思啊,給錢啊,這就是終審了,你還想賴賬不成啊!”

“你要賴賬也是沒關係的,大不了半個月後我申請強製執行咯!”.伍2⓪.С○м҈

江河說完繼續說道

“那25塊錢的訴訟費就不要你給了,怎麼樣,我這人比你大度多了,五千塊錢就快給了吧,微信轉賬還是銀行卡轉賬隨便你!”

吳誌這個時候輸了官司,要把5000塊的押金退給江河,住建局又要求他拆除違法隔斷,稅務局又要讓他補交幾千塊的稅款。

簡直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他現在看著手裏的這張判決書,惱羞成怒

“我操你麼!”

說著直接一拳就往江河的身上砸去,

這人不會是失了智吧,

碼的,這輸了官司還想來打架不成,

來啊,誰怕誰啊

江河直接也是直接上前,然後在他砸中以後一下子就往地上躺了上去。

張威本來想拉住吳誌的,可是等他出手的時候,江河已經倒下去了,直接躺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