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12個人的攪拌車陳言親自檢查過。
陳言確定,這些車裏非常“幹淨”,沒有任何血腥味。
按照目前的線索分析,凶手很有可能就是混凝土攪拌車司機。
對方應該是在分解完屍體後,用攪拌車將分解後的屍體帶進來的。
然後在裝砂漿的時候,將屍體倒進運輸帶。
但這12輛車裏沒有絲毫的血腥味。
可是,如果不是這些人,還能是誰?
張朝陽陪著陳言挨個詢問了這些司機,同樣沒有任何發現。
“陳隊,凶手會不會是其他攪拌站裝砂漿的司機,然後故意將屍體拋進了9號攪拌站?”
這個可能性有,但是不太大。
“我問過這些人,第一個攪拌站裝砂漿的司機根本就沒中斷過。”
陳言指向大門:“院裏一共有十個攪拌站,每一個攪拌站拉砂漿的司機都是固定的。”
“他們是按照順序依次開車進入院子,然後在自己的攪拌站下裝混凝土。”
“也就是說10個攪拌站基本上都是同時隻有一輛混凝土攪拌車裝運砂漿。”
“你們看他們裝運的過程,是在自己的車尾後邊觀看砂漿裝載量的,而裝在砂漿的控製按鈕就在運輸帶旁邊。”
“每一個司機都是自己下車控製錐形攪拌桶開啟和關閉,如果凶手從別的攪拌站將屍體拋進9號攪拌站,裝砂漿的司機很難不發現。”
張朝陽點點頭。
陳言說的沒錯。
如果是別的攪拌站的人過來,9號攪拌站裝載砂漿的司機不可能看不見。
因為整個過程都是不間斷的,一輛車出去,一輛車進來,中間沒有人的時間特別短,隻有一兩分鍾。
這麼短的時間,凶手不可能得逞。
所以,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攪拌站旁的辦公室內。
陳言在一一核對案發當晚的砂漿運輸記錄。
“這輛車,陳言指著其中的一條記錄,我看一般的車輛都能運輸三次,甚至四次砂漿,這輛車為什麼隻運輸了一次?”
負責記錄運輸量的保管員叫王誌:“這個車的司機叫秦雨。”
“他那個車那天傳動軸有點毛病,拉了一車就去修車了,後邊就沒來。”
沒來?
“他運輸的那車砂漿是什麼時候運出去的?”
“這個……我們沒有記錄具體時間,但是大概是晚上12點多吧,我記不太清了,但是肯定不到1點。”
“我每天晚上1點要吃泡麵,他是在我吃泡麵前不長時間離開的。”
12點多不到1點?
張鎖鎖和陶林是前天晚上8點到10點被殺的。
對方是12點多不到1點離開的……
中間有兩三個小時,完全夠他分屍了。
“立即逮捕秦雨!”
一個小時後。
陳言在望海大廈的工地見到了秦雨。
“真的跟我沒關係,我那天去修車了,修了一晚上,你們不信可以去修車行問啊,我一晚上都在那呢!”
出乎意料,秦雨麵對陳言等人沒有一點膽怯,隻是有些緊張。
“采集一下鞋印,和現場發現的鞋印對比!”
不用去修理廠,凶手在水泵房裏留下了清晰的鞋印,對比一下就知道秦雨是不是凶手了。
但是,很可惜,十分鍾後對比結果就出來了。
秦雨的穿的鞋子是44號,而現場發現的鞋印是41號。
秦雨不是凶手!
秦雨的攪拌車,陳亞也親自檢查,沒有任何血腥味。
呼……
線索再一次中斷。
這麼多案子,陳言頭一次感覺特別疲憊。
在調查張瑣瑣的時候,陳培的出現,讓陳言以為這就是凶手。
但是陳培不是,他沒有作案時間。
在調查陶林的時候,張寶強的出現,也讓陳言以為這個人就是凶手。
但是,當時並沒有確鑿的證據。
對方不在場證明雖然不是特別嚴謹,但是現在看來,嫌疑已經徹底排除。
幾個人接受詢問的時候,按照慣例全都在三分隊留下了指紋、腳印甚至做了DNA信息檢測。
在水泵房發現凶手的腳印後,吳誌國那邊就已經對所有辦案過程中懷疑過的人進行了對比。
反饋的結果……都不是。
從張鎖鎖屍體上發現的耳釘、戒指還有昆侖路路邊草叢裏發現的項鏈,已經可以斷定凶手不是為了錢財殺人。
排查張鎖鎖和陶林的所有人際關係後,相應人員的嫌疑也都排除了。
情殺、仇殺或者因為利益糾葛殺人的可能性也不存在。
現在,似乎隻剩下了一個可能。
意外殺人。
有了這個判斷後,陳言決定再次返回遠方商砼公司。
凶手既然在遠方商砼公司9號攪拌站拋屍,那就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這一次,除了9號攪拌站運輸砂漿的司機,其他攪拌站運輸砂漿的司機也都納入了陳言的調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