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林敏兒從小就是一個乖乖女,說好聽點是情緒穩定、性格溫順,說難聽點,那是一點自己的脾氣都沒有,逆來順受。
林父年輕的時候當過兵,脾氣急躁冷硬,總是因為一點小事就著急上火,扯著大嗓門罵完這個罵那個。
饒是林母已經跟他過了幾十年,知道老伴兒隻是長了一張刀子嘴,心不壞,但輪到自己被說的時候還是不免被氣到。
兒子也差不多,經常被他老子氣得離家出走。
但女兒卻不一樣,脾氣好得仿佛像一個麵人兒,不管她爸多霸道、多無理取鬧,甚至明明不是她的錯被罵了,也總是笑眯眯的,從來不會生氣。
夫妻倆因為女兒這性格沒少發愁,生怕被人欺負了不知道反抗,甚至讓對方變本加厲。
還好原主比較幸運,從小到大不僅學習好,遇到的老師學生也大都是正常人,平平安安地長大了。
隻可惜,千防萬防,沒防住竟然嫁了個人渣。
前世原主第三次被打之後就明白,這個男人是不可能改的,她是脾氣好,但不是傻子。
她向趙承提出離婚,男人卻怎麼也不同意,清醒的時候卑微懇求、好言相勸,喝醉酒後則變本加厲地打她,並威脅說敢離婚就把她打死。
最狠的那次,好像是在白箏那裏吃了癟,她被半夜回家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從床上拖下來揪著頭發打,掐著她的脖子一耳光接著一耳光,嘴裏念叨著“賤人,我打死你”,眼睛通紅,狀如惡鬼。
而她的恐懼瑟縮就好像是男人的興奮劑,每次疼得受不了呻吟出聲後,會招來更可怕的對待。
那次她被男人一腳一腳踹在肚子上,疼到麻木,疼到一點聲音都發不出來。
她第一次知道人在接近死亡的時候是什麼感覺,瞳孔渙散無法聚焦,隻能看到一片朦朧的白光。
“姐,你在門口愣著幹啥,傻了?”
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林敏兒從原主的回憶中抽身,對上一張洋溢著青春氣息的臉。
原主的弟弟林飛。
大學畢業剛一年,因為找的工作離家比較遠,又不想出去租房子讓父母沒個照應,畢竟他姐已經嫁了人,不能經常回來。
於是便想著買輛車做代步,周末還能兼職網約車司機賺點外快。
小夥子工作一年下來攢了三萬,買車是遠遠不夠的,卻又不想跟家裏提,便想著先跟感情一直很好的姐姐借一下,省吃儉用一兩年就能還上。
姐弟倆從小親密無間,小時候林敏兒被同學欺負了,他虎得抄起磚頭就敢往人家頭上拍,比自己受欺負還要生氣;當年林敏兒上大學,第一個筆記本電腦也是弟弟用打暑假工賺來的錢買的……
林飛想借的五萬塊她自己有,告訴趙承也是想著夫妻一體,他有義務知道。
卻不成想,這個能給前妻花好幾萬買禮物的男人,對待自己的親人時卻連借都不允許借。
林敏兒默默在心裏罵了一句,隨即揚起笑臉,輕巧跳上林飛自行車後座。
瞧這小子滿頭汗的模樣,八成是從公司蹬了一個多小時自行車回來的。
“沒辦法,我們公司附近最近在修路,公交繞行了。”
姐弟倆聊著家常,鎖了車往家走。
進門換拖鞋的時候,林敏兒意味深長地拍拍小夥子的背,以隻有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悄悄道:“車的事別急,先好好選著……大膽選,到時候姐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