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秋一看見陸巧秀這副嚇得半死的模樣就樂。
“我沒有那麼嚇人吧?”
原主不高,還長期營養不良,看起來就像個十幾歲的小孩子,雖然如今也不大,才十八歲——這個年代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二十歲,女性十八歲。
原主也算是剛剛夠著結婚的歲數了。
她一笑,陸巧秀就覺得親近。
陸巧秀拍拍胸脯說道:“嫂子,你都不知道自己剛才那模樣,就好像……我,我是一鍋燉好的雞肉,散發著噴噴香的味道,你就差直接撲過來,把我吃了呢!”
江小秋覺得陸巧秀真好玩,這形容,整得她是什麼母老虎似的。
“巧秀,我聽秋花姐說,你讀過書?那你能不能教我認字?”
江小秋剛才都想好了。
之後不管她能不能回去,至少現在在這裏的時候,她不可能當個啥個都不知道的人。
她會忍不了的。
左右這幾天經曆了‘死過一次’。
她利用這個當借口,說自己想明白,應該也能夠騙得了家坪村的人吧?
再加上家坪村的人跟原主接觸並不多。
一個在家裏兢兢業業當老黃牛的姑娘家,哪裏比得上衣著光鮮,成天在村子裏瞎晃蕩的江知春有名呢?
旁的事情,江小秋可以不管,但是會認字這個,她得找個理由順理成章才行。
所以讓上過學的陸巧秀教自己,這個借口最合適。
“嫂子,你想學認字啊?那可以讓我哥教你啊!我其實隻讀過兩年而已,然後就沒辦法上學了,後來雖然複課了,但是我懶,不想去。但是我哥不一樣,我哥在部隊的時候,每次測試都是第一呢!都已經學到高中的課程了!要不是我哥為了救人受傷……哎,算了不說這個了,反正你找我哥教你決定沒錯的。”
江小秋有點發蒙:“這部隊裏,還教這個的呀?”
“對啊,我以前也不知道,還是有一年,我媽跟我爸鬧脾氣,我偷偷寫信給我哥,我哥為了哄我媽高興,才把在部隊裏得了嘉獎的事情寫信回來告訴我媽呢!不過那時候,我媽跟我爸早就和好了。”
陸巧秀一打開話匣子,說得就有點多。
江小秋安靜的聽著,腦子裏卻在思索找陸雲深教自己認字的可行性。
怎麼跟他說呢?
說自己想學字?
太突兀了吧?
而且吧,她不怎麼想跟陸雲深過多的接觸,這個人此刻心心念念想著的還是江知春呢。
(陸雲深:冤枉啊,我沒有!)
“巧秀,還是你教我吧,你哥腿不舒服,隻怕沒這個精力。”江小秋隨便找了個理由拒絕陸巧秀的提議。
陸巧秀這才反應過來。
“也對。不過嫂子,你放心,我哥的腿肯定會好起來的,到時候全村的人都會知道你嫁了個最英俊最好的男人,氣死那個江知春!”
“那你現在就教我吧,我想先學我的名字。”
陸巧秀不喜歡江知春,江小秋一直知道。
也是巧了呢,她也不稀罕,甚至說是,憎惡江知春這個角色。
也不知道那個原作者怎麼想的,居然塑造一個這樣不討喜的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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