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方蘇蓉告顧靈侵吞屬於何凱雲的遺腹子的財產,原告方拿出的證據是何父和蘇蓉肚子裏的遺腹子的dna,和何父何母在蘇蓉懷孕期間所做的產檢報告和資料。
被告方顧靈提出的證據是所有的財產清單,以及當初何凱雲在創業時為了自原主證明他很愛原主時,把他的百分之七十五的資產以遞增的形式公證給了顧靈,也就是說,隻有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才能分。
因為他們沒有小孩,顧靈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然後再是何父何母,三人分,顧靈已把委托律師把該給何父何母的那一份給到了他們兩個了。
最後法院宣判,原告提供的dna不足以證明小孩是何凱雲的,當庭宣判原告敗訴並承擔所有的訴訟費。
出門時,蘇蓉,何父何母都惡狠狠的盯著顧靈,要是眼神能殺死人的話,估計顧靈已經被千刀萬剮了,可惜沒有如果。
何父母見打官司司沒有用,試圖用懷柔政策來讓顧靈再多拿些錢出來,何父語重心長的對顧靈說道:”顧靈啊,我們兩老平時對你不錯吧,從你們結婚,我們一直沒有幹涉過你們小兩口的私生活,現在凱雲也沒了,你能不能看在凱雲的份上,分一半遺產給蘇蓉肚子裏的孩子,他也是凱雲的種,是他的傳承。“
何母接話道:”是啊是啊,你看在凱雲的份上,你給孩子留一半錢吧,你們好歹夫妻一場,你不能這麼狠心。“
”嗬嗬嗬,伯父伯母,你們好好笑,一對夫妻結婚就是成立自己的新家庭,雙方父母不來幹涉小兩口是最基本的,這也能成為被炫耀的資本嗎?再說了,我得的這些錢是我應得的,你忘記了,我剛跟何凱雲結婚時,擺酒連肉菜都不敢點多的,這大片家業一大半都是我打出來,我多拿怎麼了,這是我應得的,你們誰都不要在這裏道德綁架我,隻要我沒有道德,你們就綁架不了我。”
“顧小姐,我求求你,你分三千萬給我養小孩成嗎?實在不行的話,一千萬也行,這可是凱雲的孩子,你讓我一個人怎麼辦,我一個人也養不了他啊。"
"那就不是我能管的了,反正這孩子又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教的你有正道不走,去偷人,這社會做什麼事情都不能走捷徑,這就是你的報應。”
“顧靈,你這麼惡毒,你就不怕報應嗎?你午夜夢回的時候就不會良心不安嗎?”
“報應,我的報應在那裏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何凱雲的報應已經報了,你說對吧,伯母,蘇小姐。''
"我現在不想跟你們再講廢話了,浪費我口水,還跟我講報應,你們也知道報應,那當初何凱雲出軌的時候,怎麼不知道勸著他些呢,說不定,他就不會年紀輕輕就去,畢竟他要不是為了某些人,也不會連夜在下著暴雨和打著雷的天往某些人那裏趕,說不定就不會出現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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