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交生活費是不可能的,徐燦燦有一點貔貅屬性,隻進不出。這是她從小養成的習慣,或者說,是吳春紅給她培養出來的習慣。
她嫁給江大誌,雖然提前做了約定,但她還是不放心。她覺得,哪怕有她的偏心照顧,徐燦燦在外人看來,依然是個“拖油瓶”,老江如果信守承諾、按照他們的約定來做事還好,一旦他不守承諾,那麼她們娘倆在這個家裏就會是弱勢的,所以,她習慣性給女兒扒拉東西,也讓徐燦燦自己養成了這樣的習慣。
她不讓女兒改姓,不讓她和姓江的有太多牽扯,是為了保護她,但是現在,也算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本質上而言,徐燦燦和江家沒有任何關係。這是家裏所有人的共識。包括徐燦燦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
所以,江建國和江大誌不讓她繼續回來吃飯,還真的一點問題也沒有。
這麼多年,江大誌和吳春紅在養育江建國和徐燦燦的問題上完全遵守了當初的約定,算是言而有信。
但既然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而且倆人還生下了江宏和江圖,有些事情就真的沒辦法算的那麼清楚。
比如,徐燦燦接了班之後,吳春紅就沒了工作,不再往家裏交生活費了,江大誌也沒有反應。實在是在一起生活習慣了。習慣是很可怕的東西。尤其開支縮減之後,吳春紅克扣的主要是江宏和江圖,別人的生活受到的影響不太大,也沒人鬧起來。
但是,哪怕知道江大誌說的有道理,吳春紅還是習慣性的開口替徐燦燦說情:“老江,燦燦和鍾勇都要上班,忙的很,下班回家還要做飯的話,太辛苦了。正好咱們家也要做飯的,不過是多兩雙筷子的事,就讓他們還是回來吃吧。就一頓晚飯,早飯和午飯她們自己解決。”
江大誌:“你要是心疼他們辛苦,想讓他們回來吃,我也沒意見,反正現在我上班,家務都是你來做的,你不怕辛苦就行。就是他們得交生活費。不能吃白食吧?我養著你,沒問題,咱倆是夫妻,但是徐燦燦的事情不讓我管,這是咱們當初就說好的。再說了,他們夫妻都有工作,生活又不困難。讓他們出點生活費是應該的啊。這要是她有困難,吃不上飯了,我好歹是個長輩,管她吃飯沒問題,但他們不是這種情況啊。”
江大誌越想越氣。
好家夥,從打老吳讓出了自己的工作,就一直是他養著徐燦燦了,五年了啊。這可和結婚那時候說好的不一樣!說了自己的孩子自己養!老吳也不提醒他,蔫不嘰的占他便宜。他養著江建國是應該的,養著江宏和江圖都是應該的,但他憑什麼養徐燦燦啊?徐燦燦和他有半毛錢的關係嗎?
之前江大誌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一方麵是因為習慣,另一方麵是因為有江宏和江圖作為粘合劑。
因為江宏兄妹的存在,他和老吳是真正的夫妻,是一家人。現在倆孩子離家了,他和老吳之間最深的連接一下子就斷掉了,他們似乎回到了當初搭夥過日子的狀態。他們不是夫妻,而是兩個破碎家庭重組,湊合著過。看著是一家人,但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各過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