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6 章 重組家庭的小女兒(38)(1 / 2)

徐燦燦被拘留的事,紡織廠這邊是江圖來通知的。

而徐家,是公安同誌親自去的。

他們是在午飯以後去往徐家的。不管這個拘留結果是如何達成的,但是既然已經拘留了,也就有必要通知到家屬。

通知家屬是必須的,通知單位不是,後者純屬江圖的個人行為。

公安同誌敲開了徐家的大門,吳春紅正在院子裏晾衣服,看見兩位熟悉的公安,還以為是盜竊案有了進展。

“是小偷抓住了嗎?”

公安同誌腳步一頓,搖了搖頭:“沒有。你們家的案子,連同江家的案子,已經暫停調查了。這三起案子你都知道,沒有任何線索。”

吳春紅心裏歎氣,她當然知道,真是邪了門了。

“那你們今天來是?”

公安同誌臉上帶了點同情,說道:“我們是來通知你,你女兒徐燦燦被拘留了,現在在拘留所,五天以後才能回來。”

吳春紅:“!!!”

“什麼?你們憑什麼拘留她?我女兒好好的上班,沒招誰沒惹誰,更不會違法犯罪,你們憑什麼拘留她?她是受害者,她的錢被偷了,你們為什麼會拘留她?”

這一刻,對女兒的本能的關心超過了她對於大蓋帽的敬畏!

“吳同誌,請你冷靜一下,這和她的錢被偷是兩個案子。我們拘留她,自然是有正當理由的。請你相信,公安機關不會無緣無故抓人。”

吳春紅神情惶惶:“那到底是為什麼?她今天一早就去上班了,比平時走的還早,她就是去上班啊,能惹什麼事?”

她心裏的恐懼不斷加深和蔓延,要是燦燦真的被抓了,她就會有案底,工作十有八九就保不住了啊!

“徐燦燦惡意造謠,汙蔑群眾,被人當場抓獲,送到了我們這兒。我們本來希望她能承認錯誤,向對方道歉,達成調解,但是沒想到,徐燦燦非常固執,拒不認錯、拒不悔改,甚至還辱罵受害者。而受害者也堅決不原諒她,要追究她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隻能拘留她。我們依據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六條第三款:造謠生事,騙取少量財物或者影響生產,經教育不改的,處七日以下拘留、十四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吳春紅差點站不穩,深吸了幾口氣,才接著問道:“她造什麼謠了?她汙蔑誰了?”

“她造謠說江圖偷了她的錢,汙蔑江圖是個小偷。吳同誌,你應該知道,這樣惡意的謠言一旦傳開,會給江圖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徐燦燦這麼做,根本沒有考慮江圖的死活。”

“江圖,又是江圖!”

吳春紅氣急敗壞,原地轉圈。

公安同誌表示:“這件事情和江圖沒有關係,是徐燦燦犯了錯。”

“要是江圖不追究,根本就不會有事。”

“吳同誌,你這樣的思想要不得,受害者有權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徐燦燦造謠汙蔑,敗壞她的名聲,江圖同誌報案是應該的。要是有人造謠,說你是個小偷,你會怎麼做?”

“誰敢!老娘和她拚了!”

公安同誌收起了剛來時候的那點同情。這個人,有點不值得。

他們將一份拘留通知單交給了吳春紅,並且告訴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三款,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的夥食費由自己負擔;不能交納夥食費的,用勞動代替。

“你看是交錢還是讓她勞動?”

吳春紅:“……”

她氣的渾身顫抖,從牙縫裏擠出倆字:“交錢。”

讓徐燦燦幹活,那不是要她的命嗎?她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指望勞動吃飯,那得餓死她!

夥食費標準一天兩毛,徐燦燦一共在裏麵住五天,隻需要一塊錢。

但這錢公安同誌不會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