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4章調查報告(2 / 2)

市長、常務副市長什麼的,就不需要被追責了。

耿太安和鄒國棟二人不需要被追責,但不代表市裏的相關幹部不會被追責。

還有神泰能源的工作人員不被追責。

要知道人員雖然沒有傷亡,不代表財產沒有損失,好在造成的財產損失不是國有資產,是民營企業的財產損失。

但民營企業的財產損失也是財產損失,因而如果調查出來神泰能源的工作人員存在失職之處,也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或許薑宏偉本人不想讓公安機關追究內部員工的刑事責任,但是國家法律不可能看薑宏偉的臉色行事,該追究就是要追究。

石雲濤看完報告,提出幾點要求,一個是調查不全麵,隻調查生產部門在該起礦難中的責任,沒調查管理人員在礦難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第二個是,礦難發生與過度開采有沒有關係沒有講,如果有過度開采那就與公司管理層有關,第三個是,行政機關有沒有責任?

石雲濤認為調查報告完成的很不好,甚至可以說是不合格,這裏麵一定有問題。

薑宏偉是市裏的名人,背景深厚,安監局的人可能有所顧忌,甚至還向薑宏偉拍馬屁,故意袒護神泰能源公司。hTtPs:\/\/m.ggdown8.org

時任安監局長是之前接任張玉珠的馬強,張玉珠之前被免職之後,時間不長,聶高寧便將張玉珠安排到人防辦擔任主任。

當時,石雲濤也是反對來著,可是聶高寧非要用張玉珠,石雲濤胳膊擰不過大腿,隻好同意。

人防辦是一個好單位,別看人防辦單位不大,但是卻管著好多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企業要開發房地產,沒有人防辦的同意是不行的。

讓張玉珠去任職的時候,張玉珠還有些不願意,覺得人防辦是小單位,不想去,但是他是被處分的幹部,還想怎麼著?

最終張玉珠還是去了,這一去,才知道人防辦真的是不錯,待遇好太多了,還不用承擔什麼責任。

接張玉珠位子的是馬強,馬強是石雲濤給推薦過來的幹部,之前馬強擔任方口縣委副書記。

馬強當時升任縣安監局局長感覺還是不錯的,雖然擔心又會發生什麼礦難,導致受處分。

這一次一發生礦難,馬強給嚇壞了,與石雲濤及時聯係,幸虧救援及時,沒有發生人員傷亡。

馬強此時應當感謝運氣不錯,可是此時寫調查報告了,馬強是怎麼搞的,又寫的這麼輕描淡寫?

石雲濤當即把馬強叫了過來。

馬強來到後,連忙過來和石雲濤搭話。

馬強與石雲濤的關係雖不密切,但是石雲濤對他有恩,推薦提拔了他,馬強不管怎麼樣,在石雲濤麵前是要畢恭畢敬的。

不過,馬強私下裏與石雲濤並不親密,到了市裏當安監局長後,就與市裏的幹部打成一片,與石雲濤聯係較少,石雲濤不兼任方口縣委書記後,馬強也很少過來向石雲濤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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