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中來是個貪官,妥妥的貪官,他從當上官那天起,就沒想著為人民服務,而是想著為自己服務,想著當更大的官,撈更多的錢。
要問他為什麼一直沒暴露?主要還是他做工作還可以,如果貪官沒能力,也做不成貪官,隻要一個人有能力,還是能夠脫穎而出的。
胡中來與馬如龍的合作二十多年了,一個為官,一個為商,相互扶持,如果腦袋不好使,怎麼能想出這個主意?
馬如龍和胡中來二人的腦瓜子絕對夠用,當然也絕對夠貪,如果放在花國,或許這就是最佳拍擋。
馬如龍相當於幕後金主,支持胡中來從政,胡中來從了政,再支持馬如龍的企業發展,等胡中來不當議員或者市長了,再回到馬如龍的企業任職,一年給胡中來幾千萬,誰敢說胡中來腐敗了?
花國的法律可不敢規定這就是腐敗,政商旋轉門是合法的,人家可沒規定,當官的必須要為老百姓服務,而是認為當官的有自己的利益,我不當議員或者市長了,憑什麼不讓我到企業賺錢?
但在華夏就不行,退休後跑到企業兼職賺外快,是不允許的,別說是一年拿幾千萬了,就是拿一分錢也屬於違規。
身為領導幹部,都退休了,跑到企業去,人家企業為什麼要聘你?還不是覺得你是退休領導,在官場上有人脈,有利用價值才聘請你?
如果允許這種情況發生,隻會對官場的不良風氣推波助瀾,破壞政治生態,是一種隱形腐敗!
還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退休領導沒退休前,幫助了某個企業,某個企業需要報答他,便以聘請的名義支付他巨額工資,那這就是一種受賄行為,不過是進行了掩蓋,如果允許這樣,那別人就會有樣學樣,腐敗就不用查了。
腐敗是一個容忍度問題,比如有的人有潔癖,見不得一點髒的東西,但有人卻是邋遢至極,髒一點根本不在乎,所以就不叫腐敗。
有人說的很好,大麻合法化了,就不存在抽大麻犯法的事,腐敗合法化了,也就不存在腐敗了。
如果允許官員投資企業,他還需要收別人的錢嗎?企業賺的錢就足夠用的了。
花國的議員和市長要麼是自己有錢,要麼就是幕後金主有錢,他還需要直接收別人的錢嗎?
如果是自己有錢,從政完全就是為了滿足當官的欲望,對錢可能就不太感興趣了。
如果是幕後金主有錢,那他卸任後,就可以獲得金主給的錢,反正是不會虧的,因而他也沒有必要去直接收別人的錢。
總之,隻要允許政商旋轉門存在,把原來的腐敗給換個花樣,那就不存在腐敗了。
華夏人笨,一直不知道這麼搞,現在又不允許這麼搞,政商旋轉門就是一種新型腐敗,所以不允許。
如果允許政商旋轉門存在,所謂的受賄行為就成了一種企業支付給官員的報酬了。
馬如龍此時與胡中來的關係,雖然不是政商旋轉門的關係,但是兩人相當於合夥做生意發財,從表麵上看,胡中來沒有受賄,可是暗中馬如龍早已經將胡中來應得的部分放在一個賬戶裏,胡中來隨時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