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急切的想要把玩手中燧發槍,也沒與桂國璽多聊,找了一處偏僻的地方,將引藥倒入引藥鍋,合上引藥鍋蓋,擰開裝******的小瓶,將******從槍口倒入,在將彈丸從槍口裝入,接著從槍管下抽出通條,插進槍管搗實彈丸和******。
搞定這一切,李翔站在河畔一百步之外,對著準心,瞄著河旁巨石上的鵝卵石,扣動了扳機。
“砰!”的一聲,煙霧大作。
引燃的火藥發出了一陣煙塵,李翔還是第一次搗鼓這個時代最精良的槍支,沒有想到會有如此情況,硝煙都進到眼睛裏去了。
到河邊用清水洗去眼睛裏的灰塵,這才來到河邊看自己的命中率,這一槍並沒有如他所願的擊中鵝卵石,而是打在了巨石的右下側,偏了足足一尺。但堅硬無比的巨石,硬生生的讓鉛彈打出了一個坑洞,如此威力絕非弓箭能夠做到的。
李翔對於這一槍完全在意料之中,並沒有任何的不滿。這裏不是二十一世紀,後世的槍械因為力量極大,打出去的子彈在一定距離裏幾乎是直線的,哪怕是遇上了大風,受到的影響都是有限。
清朝這個時期的火槍還是依靠火藥發力,鉛彈也比不上後世的子彈。一但鉛彈出了槍膛,便失去了控製。鉛彈沒有穩定氣流的尾翼,故而超過了一定的距離就變得極難控製,會大幅度的受到風力的影響,偏離準心。
論命中準確率,即便是這個時候最精良的燧發槍遠遠比不上弓箭。
不過與燧發槍相比,弓箭也存有極大的不足,就如初次與胡德帝相遇,胡德帝能夠憑借一雙肉掌接他射出去的箭羽,換做是子彈,他就算有本事接到,子彈也會在他的手心穿一個洞。
弓箭一但對上刀盾兵,身披重甲的步卒,或者身披鎖子甲的騎兵,威力即會大減,遇上了西方的板甲,更是成了無用之物。但火槍不一樣,火槍有著極強的穿甲能力,完全不虛任何鎧甲。最關鍵的還是威力,鉛彈是一種幾乎和臭名昭著的細菌武器相匹敵的武器。因為鉛比較軟,因此在擊中人體後往往將所有動能全部釋放出來,發生形變乃至破裂,導致人體組織出現喇叭型空腔,創傷麵積是彈丸截麵積的數十倍,加上瞬間對人體的血液循環係統產生巨大壓力所造成的損害,那並非是人能夠承受的了得。像電視上演的,人中了槍還能生龍活虎的衝殺,都是扯淡,子彈一但打在人的身上,就會有一股類似於爆炸的強大力量,彈頭在經過身體時形成的巨大力量會震傷髒器,震波形成的出彈傷口直徑有可能達到十數厘米以上!如果是打在頭上,創口將更為可怕,它能夠將掀飛人的三分之一的頭蓋骨,當年M國總統肯尼迪就是以這樣一種方式殉國的。
宋朝嶽家軍有一位猛將叫楊再興,小商河一役,他以三百戰十萬,身中數十箭不死,依然能夠奮力拚殺。但如果楊再興中的是鉛彈,體魄再強的人,隻要中個兩三發,鐵定完蛋大吉。
故而盡管現在的燧發槍存在著諸多問題,在射程命中上甚至還比不上弓箭,可取代弓箭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憑借這一槍,李翔作為一個槍械發燒友看到了燧發槍的威力,也看到了鉛彈與火槍的不足。
他將額前的一縷頭發拉了下來,頭發很長,直到鼻尖,看著這一縷隨風而動的發絲,腦中出現了一個人,一個他唯一敬佩的神槍手。
那是在他高二暑假的時候,他有一個超級富二代的朋友,因為都是槍械發燒友很談的來。富二代的父親在深圳開了一家射擊場,得到國家的允許,裏麵有十數種槍支,任由會員練習。
那年暑假,富二代邀請李翔去深圳玩,許諾免費任他玩三個小時。李翔沒有禁得起誘惑去了,隻是短短的一個小時,在熟悉了手中的小口徑步槍之後,打破了射擊場的記錄,餘下的時間連續數次在記錄上刷新,讓他的富二代朋友嚇掉了眼鏡。當即拜師,表示隻要教他槍法,他拿出私房錢來請李翔無限次的在射擊場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