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照在廢墟上,嫋嫋青煙升起,這裏經曆了一場爆破。
幸存的牛頭人是頭也不敢回,逃往別的城鎮,趙雲站在廢墟上,手持三叉戟來到地下水邊緣。
洗了洗手,趙雲再次跨上羊頭馬,他的征途是整個魔王領地,為了自己的想法,必須要賺取足夠多的許願值。
“駕!~”
化作一道殘影,趙雲隨便找了個方向離開。
哥譚之月上一座巨大祭壇上,身軀百米高的綠色哥布林之王,寬大手掌摸著腦袋上的絨毛。
尖尖耳朵動了動,他壯碩身軀充滿爆炸性的力量,就是肥圓的肚皮將他深深出賣。
兜襠布,手腕上戴著粗糙石頭手環,脖子上的哥布林顱骨製成的項鏈。
每一個都是叛徒,對待叛徒,必須如此,才能彰顯出他的強大。
黃色豎瞳看著紅色巨龍落下,緩緩變化成為一個冷豔美人,哥布林王,布森絲毫沒在意對方懷裏的人形黑炭。
“莉莉絲,你有什麼事嗎?”
“布森,我需要你的幫助,下麵有一個接近下位神的戰聖,他...”
“莉莉絲,這些與我並沒有什麼關係,但你,竟然選擇來我的地盤上,你就不怕羊入虎口嗎?
再說了,你們上位種在魔界也從未將我們哥布林放在眼中,現在出了事,你難道以為我會幫你麼。
醒醒吧,莉莉絲,你將永遠的留在這裏,成為哥布林之母,哈哈,哈哈哈!~”
布森仰頭大笑,暴突的牙齒微微泛黃,之所以能夠霸占哥譚之月不是因為他很強,而是因為哥布林的數量簡直可以跟蚊子媲美。
妥妥變態生物,周期短,見效快,繁衍能力拉滿,吃的少,吃的雜,就像蝗蟲一樣,還非常好色,貪婪,膽小又黑心。
祭壇四周密密麻麻不足一米的綠皮哥布林紛紛現身。
它們是穴居生物,眨眼之間彙聚十萬之眾,其中還有數十米高的哥布林領主,騎士,法師,召喚師。
雖然能力不咋地,但這點數量不過是冰山一角而已。
它們多到,不得不每個月放生一次,到大陸上去作妖,要不是時常被清理,現在大陸上說不定已經到處是哥布林的天下了。
“你以為我會怕他們這些蟲子?布森,我是來跟你做個交易的,不是來當什麼哥布林之母。
你確定要跟我進行死鬥嗎?想要你位置的哥布林實在太多了。”
莉莉絲平淡聲音如同一把利劍,紮心了。
按理說哥布林族群無比龐大,布森作為哥布林之王,為什麼久久無法成為下位神?
因為哥布林的天性就是卑鄙無恥狡猾貪婪為一體的生物,他們的信仰有,那就是自己。
所以布森建造了巨大的祭壇,讓哥布林天天朝拜他,可惜,沒什麼用,服從命令沒問題。
信仰布森,抱歉做不到,簡直是讓布森抓狂。
“你是要答應我那個條件嗎?非常好,我同意了,那個戰聖將成為所有哥布林的仇人。”
對於交易,布森的要求幾乎人盡皆知,卻沒有上位種來滿足他。
身為哥布林王,窮的穿兜襠布,吊毛好處沒有,鬼來幫他完成願望。
“是的,一萬人族,一萬亞人,一萬低等魔族,不過,他們被送來當做信徒,你可要管好你的這幫哥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