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考慮太長時間,喬尼就給出了評價:
“給他們樂隊定為B級藝人組合!”
“每個人都享受相同的等級待遇。”
喬尼對“彼得、保羅和瑪麗”三重唱組合很有信心,並且認為他們的根會比任何一個民謠團體都要紮得深。
他們組合影響力也將會很大。
其樂壇地位能達到其他民謠團體可望不可及的高度。
還好喬尼抽空翻看了一下歌手簡曆,否則蘋果公司未必會把三人給留下來。
原本的時間線上,他們是經紀人阿爾伯特•格羅斯曼挖掘出來,並且撮合到一起組建成民謠三重唱樂隊。
接著在明年,1961年讓這支三重唱樂隊成型出道。
然後再經過一年沉澱於1962年5月,“彼得、保羅和瑪麗”首度以《LemonTree》打進排行,一炮而紅,很快又以老前輩PeteSeeger的《如果我有個錘子》(IfIHadaHammer)得到了排行的第十名。
同時因此榮獲“最佳合唱團體”和“最佳民歌錄音”等兩項格萊美獎。
《如果我有個錘子》是他們自己最鍾愛的歌曲之一,對政治,對世情都提出了批判,也樹立起後來他們許多“抗議”歌曲的模式。
他們三人組合在自己的傳奇生涯中共獲得了5個格來美獎,發行了5張Top10專輯,6張金唱片和3張白金唱片。
事實上,他們三個人之所以能夠情投意合,除了音樂上的理念相近,更因為他們對於政治的思想都一致。
他們不但在歌曲中唱出自己的想法,還經常一起積極的去參與各種群眾運動,而且數十年如一日,並不像許多人那樣,在稍微上了點年紀之後就冷淡下來。
所以蘋果唱片簽下他們三人,就相當於得到了一座源源不斷產出的礦。
經紀人阿爾伯特有著敏銳商業嗅覺,將三人簽下並非偶然,他很早就看到了民謠音樂光明的市場前景,從59年就已開始著手布局。
現在喬尼算是中途截胡,將“彼得、保羅和瑪麗”搶先抓在手上。
若是有機會,他還要把鮑勃迪倫也簽到蘋果公司。
隻不過現在還沒有遇到罷了。
……
“讓他們過來見個麵吧!”
喬尼的邀約得到了回應,三人果然沒有放棄這個難得的機會,先後跟蘋果娛樂和蘋果唱片簽約。
其中跟蘋果娛樂簽的是經紀人合約。
至於跟蘋果唱片簽的則是專輯唱片發行合約。
有這兩大合約在手,隻要公司不主動中止合約的話,基本上歌手們都願意這些合約能夠維持下去。
因為經紀人合約是基本保障,可以為他們每周提供生活費,平時還能獲得各種商業演出機會。
按照蘋果公司的規定,B級藝人每人每周可獲得30英鎊。
一個月就是120英鎊,換算過來大概相當於360美金,堪比紐約大公司高管的收入水平。
足夠讓一家人都過上很不錯的日子了。
至於專輯唱片發行合約則是給他們展現自我的平台,同時還是賺錢發財的康莊大道,隻要唱片專輯銷量不是太差,他們三人肯定都能過上富足生活。
正因為如此,彼得、保羅和瑪麗都接受了建議。
他們對組合為三重唱沒有半點意見,甚至還有點躍躍欲試的感覺,因為這個建議來自傳奇經紀人喬尼喬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