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將門子弟不可怕,就怕人家懂律法!(1 / 2)

看看這秦家小子,人才啊!瞧瞧人家,連打人都打的有理有據。

再瞧瞧自己一幫大老粗,動不動就對這幫文官喊打喊殺,可沒一次動真格的!與這秦家小子相比,自己簡直弱爆了呀!

武將陣營的大佬們看到這一幕,不由在心裏感歎道。

“李尚書,這秦家小子說的所謂正當防衛,在唐律中可有這一條?”王珪看向刑部尚書李靖,大聲問道。

貞觀二年,李靖以刑部尚書的職務兼任檢校中書令。貞觀三年,轉任兵部尚書。

李靖聞言,沉思片刻回道:“王大人,唐律中確實沒有正當防衛的這一條……”

“大家聽到了嘛?連李尚書都說沒有……”王珪望向朝堂文武百官,大聲喊道。

“王大人稍安勿躁,我話還沒說完呢,唐律中雖然沒有正當防衛這一條,但是秦小郎君這個正當防衛跟唐律中的緊急行為,有異曲同工之妙!”李靖朗聲說道。

王珪聞言,滿臉不可置信。這李靖應該是想幫這秦家小子脫罪,才編了這套說辭吧。

畢竟這李靖可是當今陛下李二的心腹大將啊!跟他們五姓七望之人本來就不對付,而秦懷道又是將門子弟,就算偏幫也是理所應當。

“閻侍郎,不是李尚書所說的可對否?”王珪轉頭望向刑部侍郎閻立本,大聲問道。

閻立本

唐太宗貞觀年間(627年—649年),閻立本任主爵郎中、刑部侍郎、將作少監。

“王大人,李大人說的確實沒錯!”站在文官陣營前列的閻立本,朗聲回道。

王珪聞言,這臉上的懷疑之色更加濃厚,看來這幫人是串通一氣呀。

他咬了咬牙說道:“既然大唐律法中有類似正當防衛的條律,能否請閻侍郎為我等詳細講解一番呢?”

閻立本聞言,不見絲毫慌亂之色,沉思了片刻,便詳細的為太極殿眾文武百官科普了一下大唐律法。

原來唐律確實是有類似正當防衛這條律法的,在如今的大唐稱為緊急行為。

唐律規定了對自身利益的防衛。唐律《鬥訟》九“兩相毆傷論如律”條規定:“諸鬥兩相毆傷者,兩論如律;後下手理直者,減二等。至死者,不減。”

《疏議》解釋說:“乙不犯甲,無辜被打,遂拒毆之,乙是理直,減本毆罪二等,合笞二十。乙若因毆而殺甲,本罪縱不至死,死不合減。”

從以上所引律、疏來看,可以說明以下幾點:第一,“乙無辜被打”、“理直”,說明防衛理由的正當性,相當於現代的防衛起因,即遭受不法侵害。

第二,“後下手”、“遂拒毆之”是對防衛時間的規定,強調防衛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第三,“減本罪二等”是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處理原則,即減輕處罰,現代意義之正當防衛作為違法阻卻事由,則完全不負刑事責任。

太極殿文武百官聽完當朝刑部侍郎閻立本的一番講解後,頓時個個看怪物一樣的看著秦懷道。

這秦家大郎作詩填詞是一把好手,還有籌算之術也是極為高明,而如今他竟然還懂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