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夏夫人帶著全家人,搬到了秦茉先前說的那個宅院裏。
夏清悅看到比發前所居住的地方小上一大半的宅子,氣得直跺腳,黑著一張臉地衝到了母親所居的院子裏要發脾氣。
夏夫人帶人安排了夏承遠後,從偏房內走出來,就看到夏清悅氣呼呼地衝進院中。
“幹什麼?”她平靜地問道。
三天,僅用了三天,她已經收起了以往的那囂張的性格,坦然地麵對了現在的一切。
甘心嗎,自然不甘心。
她自十五歲喜歡上了夏承遠後,就一直想給他當妻子,無奈,那時他已經有了家室,而且還有了兩個兒子,無論她怎麼示好,夏承遠永遠都是禮貌而疏離的對她。
隻當她是太守小姐,最多是個妹妹。
可她不想當妹妹,她想成為了他的枕邊人。
於是她才會買通了當地的匪首,故意將夏承遠引到了匪寨,並將他困在那裏,再求著自家兄長前往解救,以此讓他承了她家的這份恩情。
可就算搭上了自家兄長的命,依舊沒有換來夏承遠要娶她的念頭。
為了得到他,她不惜借著恩人之妹的身份,時常出入他的家中,並與那位夏夫人搞好了關係,並用藥毒死了那個女人,再借著他因喪妻痛苦難過借酒消愁時,在酒水裏動了手腳,順利地與他在一起了。
夏承遠愧疚地答應娶她為妻,就在她以為自己的願望達成的時候,一切全都變了。
原來她所嫁的那個人,根本不是原本她一直想嫁的那個人,而她卻一點都沒發現,還歡天喜地地接受他的安排來到了京城。
他對自己冷淡,她不介意,她堅信一定可以捂熱他的石頭心,她搭上了父兄的命才能與他在一起,他怎麼可能會不感激她呢。
可她萬萬沒想到,出現在她麵前,與她過了近十七年的男人,根本不是原本那個知恩圖報的那個人,而是一個偷占了他身份的賊人。
而她還與這個賊人生下了一個孩子。
當她再看到夏清悅那驕橫跋扈的樣子,就能與夏承遠平日裏的樣子聯係在一起,果然是父女,還真是像呢。
再看到夏清悅看向自己那憤怒和不耐煩的目光時,也能想到這十七年來,夏承遠好像一直都用這樣的目光看著她。
以前她不懂,為何他會如此憎恨自己,現在她明白了,原本,她們就是兩個陌生人。
再有一件事,就是那個被寫在所有房產、地契上的名字,那是個女人,就是他養在外麵的那個女人。
他是在怪自己蠻橫,不敢把心愛的女人接到身邊來照顧,那這個女人現在何處。
她要見見這個人,到底是何方神聖,會讓這個男人如此著迷。
一分財產都沒留下,連自己的骨肉都不顧了,就算不留給那兩個所謂的嫡子,最少,夏清悅和那兩個庶女都是他的呀!
“娘!為何要搬來這裏,這裏是什麼破地方,又髒又小的,讓人怎麼住呀!”夏清悅根本沒看出夏夫人此時冷漠的樣子,隻顧著在發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