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索羅斯的想法(1 / 2)

在外人眼中,李宏毅是劉香手下,實力變得強大,保不住會為劉香報仇。

哪怕劉香沒死,鄭芝龍敢賭那個萬一嗎?

崇禎二年,正是鄭芝龍實力巔峰期,光是千噸以上的戰船,就有一百多艘。

李宏毅海戰絕不是鄭芝龍的對手,若不做好準備,說不定會一敗塗地。

一旦海軍損失慘重,李宏毅在各方勢力合力絞殺中滅亡,也不稀奇,當然也有可能挺過去,畢竟陸軍實力強大。

但是,能橫推過去為啥要冒險呢?

猥瑣發育,待實力強大後,打順風仗,火力洗地,不香嗎?

得益於軍隊實力增加,陸海軍有了一個新稱呼,大乾軍。

乾者,天也。

以後李宏毅軍隊與敵人作戰,也有正式的稱謂了,軍隊士氣極大提高。

陸海軍空前強大的同時,墾荒良田也沒落後,短短一個多月,基地中心已有八十萬畝良田,三十萬噸糧食,各類魚幹百萬噸。

光是糧食倉庫,就新建了三十多個,糧食儲備太豐富了,若非接下來幾個月會接連大戰,李宏毅隻會暴兵,生產農民。

好在李宏毅保持一絲理智,知道沒有足夠糧食,哪怕建立再大帝國,也會瞬間崩塌。

有了水泥,聖費爾南多修房修路,多了許多工作崗位,百姓們工錢上漲,基地中心糧食充足,物價穩定,百姓富裕許多。

聖費爾南多原住民也進入工廠,加班加點工作,對普通百姓來說,每時每刻都是錢啊。

沒有進入工廠的華人,還可以進入農莊,得益於基地良田變多,墾荒和耕種需要大量勞動力,隻要是華人都可以進入農莊。

李宏毅沒給這些華人分地,而是給華人十年租種期,隻要農戶連續租種十年,租子五五分,可無利息借耕牛和種子。

十年後,租借田地就成為農戶自己田地,可以傳家。

這個政策極大鼓舞了農戶熱情,對華人來說,土地就是命根子,隻要有了土地,就有了一切。

農戶有機會獲得土地,軍隊也不例外,隻要加入軍隊三個月以上的軍人,都可以獲得十畝土地,免稅。

若是立功,還可獲得更多土地,最高可獲得兩百畝土地,超出部分要正常交稅。

稅收不高,田地收獲一半,按土地收稅,不算人頭。

也就是說,在李宏毅領地下,多地多收,無地不收,大明官紳免稅,拖垮政府財政這種現象,在李宏毅麾下不可能出現。

除了農業稅,商業稅也與大明不同,大明商稅是三十稅一,聖費爾南多商稅是分梯收稅,收入越多稅收越高,最高可大百分之五十。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商人轉的錢足夠多,那麼他所交商稅是所得利潤的一半!

趁著領地裏商人沒做大,還沒形成勢力,交稅意識就要種在腦袋裏。

我交稅我光榮。

隻要在李宏毅領地內經商,無論是誰必須交稅,沒人能有特權!

這種政策會一直推行下去,以後打下其他城市,這些規矩也不會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