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斌把這隻黑豹的皮給割了下來,然後披在肩上睡了過去。
不得不說,這黑豹皮挺暖和的。
熱帶雨林的夜晚很潮濕,而且雨林裏濕氣比較大,有這玩意兒裹在身上確實很舒服。
第二天一早,何斌再次起床,去尋找神經刀,一路上,何斌一邊走一邊吃,倒也沒覺得這熱帶雨林有多難走,但是和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比起來,他確實能受得了這種苦。
熱帶雨林裏麵潛藏著各種危機,不是普通人能夠頂得住的。
根據神經刀留下的線索,再加上何斌一直朝著熱帶雨林的深處進發,果然沒過多久,何斌就看到了很多人類留下來的蹤跡,看樣子都是這些人最近才留下來的。
很顯然神經刀應該就在這附近。
終於何斌在一個上坡的地方找到了神經刀。
隻見神經刀赤裸著上身,手中拎著一把刀,正在埋頭苦幹。
百合坐在一旁,玩弄著樹枝。
何斌嗬嗬一笑,總算找到這小子了,藏得夠深的呀,難怪警察找不到他。
“神經刀。”
何斌大喊一聲,神經刀渾身一顫,把刀收了起來,眯著眼睛朝著遠處看去。
地上的百合大喊一聲,“是誰?是何斌嗎?”
神經刀不敢相信,“是啊,是何斌,沒想到他找過來了,我還以為是警察呢。”
“我的媽呀,這何斌也真夠厲害的,這才過了多久居然都找到了,對了,他找你幹什麼。”
神經刀放鬆警惕,把手中的刀丟在地上,然後朝著山下走去,一邊走一邊說道:“放心吧,肯定不是壞事。”
神經刀從山坡上衝了下來,來到何斌身邊左顧右盼。
“你小子,別人都是來荒野求生,你來度假,還殺了一隻金錢豹。”
何斌笑了笑,把那隻金錢豹隨手扔在一旁。
此時百合一臉難受的看著何斌,因為她知道何斌這個瘟神找到神經刀準沒什麼好事,反正就是幹一些殺人放火的事,不過她仔細想想也對,兩個通緝犯湊在一起能幹嘛,總不能去做些好事吧。
“你個神經刀真會躲呀,走了差不多兩天才找到你。”
神經刀一臉驚訝,“我的天,你在這裏麵才走了兩天?”
何斌微微點頭。
“我在這山裏待了7天才找到這麼一個地方,你是怎麼找到我的,僅僅花了兩天時間。”
“通過你留下的足跡找到你的,再加上我覺得你肯定會躲在深山裏麵,所以就找過來了。”
神經刀微微點頭,“可真是個人才,說真的,你要是警察的話,我絕對跑不了,你的偵察技術太牛逼了,比那些老偵察兵都強。”
神經刀對齊何斌豎著大拇指。
何斌笑了笑,自己的偵察手段確實很厲害,這些都是從其他人身上撿來的技能。
緊接著兩個人來到半山腰的位置,百合在這裏看到何斌後也沒那麼反感了。
何斌倒是不在意,就說道:“很久不見了,住的習慣嗎?”
百合一臉的尷尬,這他媽都快變成原始人了,怎麼可能會住的習慣。
這可不是普通的山林,這是熱帶雨林,周圍危機四伏的。
這裏的危險係數是普通的山林的數10倍。
百合咳嗽的一聲,“能習慣,反正總比被抓了好吧。”
緊接著神經刀有話要和何斌說,指了指旁邊,“你去那裏采點野果,昨天我去看了,應該都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