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這是賣身契吧?!(1 / 1)

【駱清檸現在正是火的時候,如果因為合約問題無法正常工作,對她而言反而損失更大。】

【法律專家表示,這種情況下,駱清檸得不到好處,還不如就跟公司調整,把半年多合約時間履行完,雖然需要分給公司不少錢,但至少對未來的發展是有利的。】

【雖然但是,真這麼做的話,這狗公司可能會在這半年裏拚命壓榨駱清檸,給她接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工作,壓垮她的身體之餘,接的工作如果太low,也會影響到她的定位、身價和之後的發展……】

【所以,這種時候,駱清檸更是要冷靜,趁著現在有這麼多好工作來找她,和公司好好談判,爭取得到最大的利益,至少可以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機會。】

網友們研究了半天,發現就這個建議是最實用的。

就連粉絲也已經去私信駱清檸,希望她能跟公司和解,好好談判了。

畢竟無論大家怎麼想,這樣做對駱清檸來說,才是更好的選擇。

就連圈內人也覺得,這回駱清檸估計也隻能妥協這麼做了。

畢竟,她若真有司家這樣的背景,估計還能有別的選擇,但誰讓駱清檸為了擺脫她那對吸血鬼父母,公開說了她是被司家淨身出戶了呢?

這下誰都知道駱清檸已經失去了司家這個背景,她的公司自然敢做這種事了。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駱清檸會走這條路的時候,駱清檸突然發了微博。

而這回的內容,居然是她跟公司的合約!

網友們一看,全都傻眼了:

【我去,這是什麼合約?!確定不是賣身契?簽五年不算長,倒也還好,但這分成比例是怎麼回事?公司七,駱清檸三??現在還有這種離譜的藝人條約嗎?】

【不是,我記得國內大部分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分成,大多是七三和六四,但藝人一般是占多的那一部分吧?】

【駱清檸從出道的時候就有水花了,按理來說公司給她的合約不可能這麼差才對,怎麼會是這種分成比例的合約?】

【裏麵還有條霸王條款,合約到期後,藝人必須優先選擇他們公司續約,不續約的話,必須兩年內不在娛樂圈工作??不是,駱清檸待的這是娛樂圈,不是什麼需要保密的工作,還需要簽競業協議??】

【一個娛樂圈的明星,也不可能掌握什麼技術或者需要保密的內部信息吧?這條條款的存在根本不合理啊。】

【不止這一點,這整份合約簡直全都是霸王條款,全都不符合正常的經紀合約。裏麵不僅包括了不談戀愛,公司安排的工作全都得無條件接受這樣的內容,不允許對外私自發聲,賬號隻能交給公司打理,還要求駱清檸每年必須賺夠多少錢,達不到目標的話,合約順延??】

【懂法律的和不懂法律的都沉默了,這麼離譜的合約,駱清檸當初是怎麼簽下的?】

【你們看名字,駱清檸當時還未成年,這合約是她媽媽代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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