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說英雄誰是英雄(1 / 3)

坐在窗下,夕陽的餘輝斜斜的照在地板上,製止了婢女點燈,張涵就這樣安靜地坐在陰影裏,享受著難得的靜謐。

韓馥的選擇很明智,很迅速,有種終於安心了的意味,令張涵有點不好意思。算了,人生在世總是如此,擁有未必就是幸福,失去也可能是件好事。既然韓馥看的開,他也不需要想太多。至多,將韓馥表為光祿大夫——以比二千石的光祿大夫,掌青州別駕事,韓馥也算獨一無二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張涵不是天子,也難逃這般規律。

在一番深入的交心過後,沮授表現的知情識趣,加上此前展現過的優良的大局觀,張涵除沮授為冀州別駕。在親邀過田豐之後,審配也被納入麾下。

魏郡審配是冀州的知名直士,張涵辟他為決辭從事。審配在被邀請的時候,有些猶豫。倒不是猶豫應允與否,坦率地說,張涵親自出馬相邀,就沒有給田豐、審配留下拒絕的餘地。在這種情況下,依然拒絕,張涵沒了台階可下,將之“喀嚓”掉的機率很高。而且,被砍了,也可以說是順理成章,不會有人同情。

“將軍,敢問這個決辭從事是做什麼的?”

不錯,審配就是猶豫這一點,這個職位他從沒聽說過,聞所未聞。顧名思義,決,應是決獄斷罪,主罪法事;辭,應該是評訟,主評訟事。大致說來,應該是刑事和民事。但是,審配還是決定問清楚再說。

“正南,決辭從事是……”

張涵的解釋,與審配想的差不多。不過,決辭從事的職權範圍要更大一些兒。大漢國的地方司法官吏有:賊曹掾史,主盜賊事;賊捕掾,主捕盜賊;決曹掾史,斷罪決獄;辭曹掾史,主辟訟事。前兩者可以歸為公安係統,後兩者便是法院一係,張涵將後兩者剝離出來,直轄於決辭從事——這是張涵關於司法獨立的一點嚐試,當然,效果如何,還有待實踐檢驗。

張涵把人事什麼的,一股腦都交給了審配,隻提出了一點建議,比如說,人選應當熟悉大漢國的法律體係,整理編撰一部大漢法律叢書等等。另外,張涵也在其中摻了幾粒‘沙子’,以確保不會出現大的意外事故。

無論如何,一州的司法決於一人,也是位高權重了。審配也沒有什麼可不滿意的了。張涵沒有設冀州刺史,更不會另設冀州牧,而是自己兼任了。也就是說,張涵如今是大漢國車騎將軍,兼青州牧和冀州牧。審配也是張涵的屬吏,直接對他負責。

一同被提拔的,還有去掃大門的劉子惠,他被辟為部郡國從事,位在別駕和治中之下。治中掌人事,必須是信得過的人,張涵除甄子然為治中。甄子然為人穩重,又跟隨張涵多年,能力可以,也是可以信賴的。另外一個特別選任的職位,是薄曹從事,財權和人事權同等重要,張涵選擇了張超任之——戰事未歇,張超還無法上任。其中事務,暫時由戲誌才等幕僚們管理。

當然,張涵接管冀州也不是一帆風順的。當韓馥主動離開官舍,入中常侍趙忠的故宅居住,並親送印綬以讓冀州的時候,他的從事們便離開了大半。唯有將原長史耿武和原別駕閔純不肯從命,竟持刀抗拒。

遠遠望去,兩個孤零零的身影站在冀州府前。兩人都是一身儒衫,沒有披鎧甲,手持長刀立在那裏,孤單寥落,說不出的驕傲,那種從容不迫,竟鎮住了整個隊伍。一時間,整個大街上都靜了一靜。

古往今來,叛徒更為凶殘。這時候,正是投降者洗刷自己的好機會。冀州的眾從事們起到了應有的表率作用,率先開口勸說。勸說歸勸說,物傷其類,過於絕情的話,隻怕新東家也看著不舒服。所以,沮授、審配等都是好言相勸。什麼大勢所趨,保境安民,以車騎將軍統冀州理所當然雲雲,就差沒有說天命所歸了。

耿武和閔純這一來,便是來送死的,說的再好聽,也不會聽進去,破口大罵,重點攻擊對象便是沮授,“叛主家奴”隻類的頭銜,沒少給他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