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並沒有插嘴,而是饒有興味地看著張玲玲,想聽聽公司對於自己這首歌是怎麼安排的。

“所以,我們為你的這首歌製定了這麼一個計劃。”

“這首歌因為是簽約之前創作的,是屬於你自己的私有版權,但是如果你願意的話把版權和公司分享,一人一半,那麼公司將拿出合同上標明的、符合你當前二線歌手身份的資源向市場進行力推。”

“同時為了表明我們對你的看重,和展露我們的誠意,這首歌在網上的所有收入都歸屬於侃哥你個人所有,公司將不會和你進行分成!”

張玲玲的話讓江侃大為吃驚!

他這幾天都在研究夏國關於歌手的經濟合同的相關知識。

一般的簽約歌手發歌,由公司負責宣發和推廣。

憑借下載或是其他途徑獲得的全部收益,由詞曲作者+歌手和公司二八分賬——詞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詞作者和曲作者一般是加起來分0.5成,歌手分1.5成。

當然如果歌手隻是個沒什麼名氣的新人,歌曲全由曲爹帶飛,那自然分配模式就又有不同。

但不管怎麼說,都是公司拿大頭,歌手拿小頭。

飛揚娛樂此次能夠願意把第一首歌的全部收益都讓給江侃,不可謂不誠意十足了。

“那……真是謝謝貴公……謝謝公司,和小張你了。”

合同已簽,江侃也就是公司的人了,兩人自然也成為了同事,他自然也就跟著改了口。

這是一個上了十幾年班,經過社會毒打後的四十歲中年男子的自覺。

“不客氣,但是侃哥你既然已經加入咱們公司了,那接下來的各種宣傳方麵的工作,也都需要你配合一起完成了,比如巡演、通告和接受公眾媒體的采訪之類——前提是如果有安排的話。”

“那是當然。”

江侃點了點頭,這些都是好事,作為一個在野的歌手怎麼可能享有這種宣發資源。

後半輩子既然下定了決心換一種活法,那拋頭露麵的事肯定是無法避免的了。

“噢,有件事需要跟你提一提。雖然在咱們公司歌手是不需要坐班工作的,都是有事才來公司聽從安排。”

她喝了一口咖啡潤了潤嗓子,接著說道。

“但是,作為詞、曲創作人,你卻還是需要去公司上班的。也就是說,朝九晚六的生活又回來了。”

“哈哈,開不開心,意不意外?”

和江侃見過兩次麵,也聊了不少的內容,張玲玲早就看出江侃是一個非常隨和與溫柔的人,對他頗有好感。

於是也便開起了玩笑,她相信對方也不會在意。

“啊……我自由生活的日子就要結束了嗎?我最討厭早上被鬧鍾叫醒了!”

江侃也配合著她,露出了一幅無奈的表情,結果並不成功,反而是把兩人都給逗笑了。

“噢,對了,還有一件事我忘了給你說。”

正事談完,兩人正要分開,張玲玲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又開口說道。

“什麼事?”

江侃轉過頭看向她。

“你的那首《起風了》在公司裏的評級也是唱功和歌曲雙A+,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新人歌手冠軍榜,公司的打算是讓你用這首歌去衝榜,你可千萬不要現在就發出去了!”

“這首歌也是全部收益都歸我嗎?”

江侃見對方說得正兒八經,就存著作弄她一下的心,調侃了一句。

“嗨,便宜隻有一次,哪能次次都讓你占了啊侃哥!”

“哈哈,我當然知道,跟你開玩笑的啦。那好,咱們下周一公司見!”

“公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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