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蜀科》
曆史上的劉備,入蜀之後就命令諸葛亮主持修訂了《蜀科》,其中其他參與製定《蜀科》的人,還有法正,伊籍,劉巴,李嚴等人。
而這次,又多了一個張溪。
雖然張溪不是法家出身,但對於一些現代法律多少有點了解,雖然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吹吹牛逼抬抬杠啥的,張溪還真的能行。
就是吧.嗯,這年頭的法律,真不講究什麼以人為本。
舉個簡單的例子——《漢律》規定,如果有人在鬧事行凶傷人,你看到了卻沒有上前製止,那麼你也是有罪的,輕則仗責,重則流放。
而按照諸葛亮的意思,新製定的《蜀科》裏,就沒有什麼仗責的選項,一律流放。
現在張溪真的有點跟法正是站在同一個陣線上了——是不是製定的有點太重了?!
可諸葛亮一通‘先理強,後理弱’的理論,以及再三強調“訓章明法”、“勸善黜惡”的理念反正張溪覺得自己說不過諸葛亮,而法正也覺得自己不是對手。
這倆主要的反對派都不說話了,《蜀科》的製定基調就算是徹底製定下來了——從嚴從重。
其實諸葛亮這麼做,目的真不是衝著百姓去的。
這年頭敢作奸犯科的人,依然還是以世家豪強為主,而且百姓是不是守法,某種程度上也是看世家豪強能不能守法。
世家豪強如果守法,那麼百姓是絕對沒有膽子犯法的。
之前劉璋父子治理巴蜀,就是太過於放任豪強了,不管是益州派還是東州派,都是肆無忌憚的,因此蜀地百姓也跟著慢慢不守法起來。
諸葛亮嚴法,要整治的第一目標就是世家豪強,而等到世家豪強守法了,百姓自然慢慢的也就守法了。
而對世家豪強,你不用嚴法,人家真的會當回事麼?!
依然還是上麵的例子,根據《漢律》,打板子一類的輕責,隻要伱交夠了罰金,就可以免除刑罰的世家大族缺這點錢麼?!
一律流放,看這幫世家大族還敢不敢以身犯法。
確定了這些立法基調後,諸葛亮等人開始著手修訂《蜀科》.其實就把《漢律》稍微修改一下,加重處罰力度,然後推廣實行。
這個過程,需要時間,而現在的劉備,暫時還沒有這個時間來等《蜀科》修訂完畢。
將士們的賞賜要快速兌現,遲了容易引起軍中不滿,所以府庫裏的金銀,劉備已經交給各部將軍,讓他們給士卒們發放下去了。
然後劉備又召集了成都城裏的一些世家代表,根據劉璋征收穀帛的多少,逐一返還給這些世家。
再然後,就是建立官市,發型直百錢的事兒。
是的,劉備等不及《蜀科》製定完畢後再推行直百錢了,因為府庫裏都能跑耗子了,他等不起。
所以隻能是先推行直百錢,然後用《蜀科》來保證直百錢的流通。
至於前期可能造成的一些損失,以及世家可能轉嫁損失到百姓頭上.劉備真的沒辦法,他隻能做出選擇。
要麼自己沒錢治理蜀地,導致官府信用破產,要麼對不起百姓一段時間,給自己爭取時間。
劉備不是聖人,所以他選擇了後者。
劉巴也知道劉備現在的處境,這種會遭人罵的倒黴差事兒既然是自己提的,那就自己站出來主持好了,也算是幫現在的主公背黑鍋了。
張溪一聽說這事兒,頓時對劉巴有點另眼相看.這人吧,雖然自命清高了一點,但還挺有擔當的。
之後的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張溪一會兒跟諸葛亮等人商量製定《蜀科》,一邊跟劉巴商量製定直百錢的推廣和流行,忙的不可開交。
到了建安十九年的正月,劉備正式在成都設立了官市,規定大宗貨物交易必須在官市內進行,同時第一批直百錢取代了五銖錢,出現在官市以內。
世家們對此的反應是相當強烈的。
這年頭,需要大宗貨物交易的人,都是世家,而存有大量五銖錢的人,也是世家。
就算劉備把直百錢鑄造的很精美,一枚直百錢的重量甚至是五銖錢的四倍到五倍.但一枚直百錢是兌換一百枚五銖錢的啊。
粗淺的算法,就等於把購買力直接提高了二十到二十五倍。
哪怕是大宗貨物交易,這樣的大麵值貨幣入場,也會讓物價大幅度飆升。
劉備用直百錢購買原本以五銖錢作為價格的貨物,可以短時間內讓自己的府庫充實起來,但整個官市的糧價,也開始大幅度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