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合作共贏(1 / 2)

張子明開門見山,直奔主題,讓徐興文有些招架不住。

這麼直接嗎?

談事不都是拐著彎的談,然後自己慢慢體會嗎?

一般來說,是這樣的。

點到即可,是談判高手常用的套路。

懂的當然懂,不懂也就沒有合作的必要。

也是檢驗合作方水平的方法之一。

隻是張子明時間緊張,再者,早就對徐興文有了一些了解,所以省去那些彎彎繞了。

張子明開誠布公,徐興文沒有理由拒絕。

黃有發作為廠長正職,幹過什麼事,沒有人比徐興文清楚了解了。

事情明擺著,隻是找不到證據而已。

如果能找到證據的話,徐興文早就第一個舉報了。

他是一萬個看不慣黃有發。

而張子明現在居然能把黃有發幹的事情,說個八九不離十,甚至比他掌握的情況還要多。

怎能不詫異呢。

信,倒是相信了;

合作,也沒有問題。

就剩下擔心了,證據藏得深,能挖的出來嗎?

他徐興文不是沒有做過這方麵的工作,一直也在尋找著能用的證據,可是一無所獲。

證據會挖不出來?笑話,沒有十足的把握,張子明能這麼幹嗎?

前世時候的這則新聞,可是很轟動的。

一個食品廠的廠長,居然能中飽私囊這麼多錢,誰不憤恨呢。

“徐廠長,證據我負責找,證據到手之後,就得看您的了。”張子明得明確二人的分工。

找證據,張子明十拿九穩,當時的新聞報道上提到過。

而上報證據舉報,那就不是張子明的強項了。

證據,如果到了一般人的手裏或者黃有發關係的手裏,那就發揮不出威力來。

但是,要是到了對頭的手裏,那發揮出來的威力,可就大多了。

“這你放心,我有我的渠道,隻要你的證據到手,剩下就看我的。”徐興文拍著胸脯保證道。

徐興文反正高低不會損失什麼。

張子明要是拿到了證據,那最好,他按照約定去舉報;

張子明要是拿不到證據,那他也沒有東西去舉報啊,大不了就維持現狀唄。

要不是看在徐一民的麵子,以及張子明給到的誘惑,徐興文未必能這麼相信張子明去找證據。

可是看到張子明如此的信誓旦旦,盡管心中疑惑,可也壓下去了。

不是保證了,這幾天就能拿到證據嗎,那就拭目以待。

耐心等待三天時間。

這麼多年都等了,還差這三天嗎?

黃有發一心想調回商業局裏去,計劃要落空嘍。

不僅要落空,恐怕還要進去蹲幾年嘍。

“徐廠長,我明天要去跟丈母娘去省城看病,要待一段時間。”

“關於證據的事情,我已經有過安排了,三天後會有人交到林雨剛的手裏,林雨剛拿到之後會親手交給您。”

張子明最後又交待了一句。

看著吧,雖然人不在,照樣能把事情辦妥。

就看你服不服吧。

並且也要把林雨剛給摘出來,事情當然是林雨剛來做。

至於說有人會交給林雨剛,那純屬糊弄徐興文的。

隻要林雨剛按照自己交待好的順序來辦,就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