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煙雨任平生(1 / 3)

挫折是人生的常態,遭遇挫折不應一味放大痛苦讓其充塞心靈,應學會調適心弦,坦然麵對。

晚年遭受貶謫的蘇軾麵對人生的挫折,平和地吟出:“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正視挫折、淡化苦痛的平和心境,磨洗了蘇軾的豪放詞風。實際上,蘇軾用象征手法寫出自己在突如其來的政治風雨麵前內心的坦蕩與氣度的從容。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北宋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是宋代著名的文學家、書畫家。他與父親蘇洵、弟弟蘇轍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曹操、曹丕、曹植)齊名;與黃庭堅、米芾、蔡襄被稱為最能代表宋代書法成就的書法家,合稱為“宋四家”;蘇氏四門生為:秦觀、黃庭堅、晁補之、張耒。

嘉祐元年(1056),虛歲21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高中進士。

嘉祐六年,蘇軾應中製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熙寧二年(1069)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蘇軾幾年不在京城,朝裏已發生了天大的變化。神宗即位後,任用王安石開始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意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友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20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樁禍事。當時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台詩案”。

蘇軾下獄後生死未卜,在等待最後判決的時候,其子蘇邁每天去監獄給他送飯。由於父子不能見麵,所以早在暗中約好:平時隻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決的壞消息,就改送魚,以便心裏早做準備。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言官、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在辦完公事之後便帶領家人開墾荒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為自己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新黨勢力倒台,司馬光重新被起用為相。蘇軾於是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在此期間,蘇軾處在人生的順境之中,但依然堅持他的淡泊。“人在玉堂深處”時,卻懷念黃州東坡雪堂“手種堂前桃李,無限綠陰青子”;他還告誡自己說:“居士,居士,莫忘小橋流水。”元祐六年(1091)三月,自杭州知州入為翰林學士承旨時作《八聲甘州·寄參廖子》詞,偏要表白自己:“誰似東坡老,白首忘機。”蘇軾這種在順境中淡泊自守的品格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