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的戀情,像剛剛綻放的花骨朵,美好,甜蜜。
初戀像玻璃,純淨無瑕,卻容易碎。
我和陳小雨臨時居住在一起,已經半年了,她喜歡我的勤勞幽默,我喜歡她的天真和嬌嫩。
她是我的初戀,但我卻不是她的初戀。
我們,隻是工地上臨時居住在一起“夫妻”中的一員。
我們認識倆月,就因為相互吸引,悄悄地住在了一起,從未戀愛過的我,第一次接觸女人,顯得很是急切,特別熱衷於男女之間那點事兒,最開始,大家都住在隻掛了一張床單隔斷的工棚,每次都得小心翼翼,提前下班就為了感受一下她的溫柔,一旦聽見開門聲,就好像做賊似的,草草了事。
再後來,我實在忍受不了這種壓抑的感覺,就在工地外麵,租了一間三百塊一月的簡陋單間,我倆就過上了“夫妻”的美好生活。
這天剛下班,我匆匆地跑回家中,並且還買了一條大草魚,準備晚上打打牙祭。
等我一切準備就緒,她才遲遲到家,剛踏進家門,我就發現她不對勁。
失魂落魄的樣子,好像嚇傻了一樣。
我和她在一起半年,雖然不是真正的夫妻,但卻從未相互置氣,所以一見她失神的樣子,我就急了,問她怎麼了,她搖頭不語,我拉著她的胳膊猛搖了幾下,猜測出了什麼大事兒。
她坐在矮凳上,眼神空空地望著門外,沉默了許久,才嘴唇顫抖地告訴我:“家裏,來人了。”
我腦袋嗡的一下,目瞪口呆地看著她。
我倆保持這種關係半年了,但她卻是有準夫的人,家裏給包辦婚姻,聘禮都下了,就差拜堂成親扯證了。
可陳小雨,不想一輩子生活在大山慶那個山卡卡裏,過著看不見未來的生活,於是拚盡全力延緩了一年的時間。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咱倆是工地“臨時夫妻”,因為從鄉俗上來說,她已經有了夫家,但從法律上來說,她依然是自由的,我倆的存在,也是允許的。
我站在桌子旁邊,桌子上的大盆裏,盛著熱氣騰騰的水煮魚,香辣的味道不斷刺激著我的大腦,腦子迅速地轉動,思考著,怎麼把她留下來。
“我要回去。”
沉吟半晌後,她的一句話,頓時讓我心髒突突地跳個不停。
一起生活半年的我,終究趕不上她同村那個漢子。
我身子一晃,差點撞倒桌子,點上一支煙,狠狠地裹了一口,讓自己冷靜下來。
“你不回去,他也沒招,法治社會,你是自由的,誰也強迫不了你。”
我看著她,還在做著最後的努力。
她轉過頭,眼珠子異常認真地看著我:“我爹媽生病,他一照顧就是一年多,你說,我能以怨報德麼?”
“我出來上班,家裏全靠他,我要不回去,以後得被人戳脊梁骨,我爸媽也沒臉活下去了。”
她低下頭,歎息一聲,臉上看不出什麼情緒波動。
“半年時間,不長,你就當,沒認識過我吧。”
說完,她便站了起來,走向床邊,開始收拾著自己的行李。
我抽著煙,看著她那忙碌的樣子,一言不發,腦子裏一團漿糊。
很快,她將簡單的行李收拾完畢,最後紅著眼睛看了我一眼,毅然邁步走向門口。
她還是愛我的!
看著她麵頰上滾落的淚珠,我的心就像刀刮一樣,一起生活了半年,要說沒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但在我和家人之間,她選擇了家人。
我不怪她,隻覺得心裏空鬧鬧的。
“吱嘎!”關門聲傳來,我抬起頭,瞪著眼珠子,看著那個離去的背影,喉結蠕動,張了張嘴,卻說不出一個字。
半年的感情,說斷就斷了,一時間我變得有些沉淪,工作也不是很上心了,每天下班回家就是無聊地玩兒著手機。
……
本以為,這個女人,就是我生命中的一個過客,走了就走了,卻不料,三個月後,她再次出現在了我的生活中。
她的出現,讓我始料未及。
下班回到通往出租屋的小巷,遠遠地就看見房門虛開,我皺著眉頭,放慢腳步走了過去。
“砰!叮鈴!”
還沒走到門口,就聽見裏麵傳來一陣陣鍋碗瓢盆的碰撞聲,孤疑之下,一把推開木門,那個熟悉的背影,讓我頓時呆愣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