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不平等條約,簽嗎(2/3)(2 / 2)

他像和鄭經議和一樣,用書信來往,如果後世“網戀一般”。

寫給鄭克臧的第一封議和略顯沒有誠意,要求明鄭稱臣納貢,便能金、廈、夷州島封給他,讓他當大清的藩王,還能賞賜一名格格給他。

確實沒有誠意,啥也沒給,就想讓他當狗?

而且,當大清的藩王可是都沒有好下場的,談判嘛,還得多談談。

哪有第一次就給底線的。

鄭克臧直接獅子大開口,寫信回道:想要和平,那邊割讓福建,再賠軍費一千萬兩銀子,給予明鄭在廣州和杭州的通商權,停止廣東、浙江等地內遷百姓。

這不就是不平等條約?

鄭克臧可不這麼認為,這就是戰敗條約,戰敗了就得付出代價,不可能平等,白白打一場,好聲好氣停戰?

所以呢,平等與不平等就是立場問題了。

站在鄭克臧的角度,這完全平等,你輸了,那就得聽我的。

常年玩歐陸風雲的鄭克臧,最喜歡的就是談判環節。

特別是打敗一個大國之後,肯定要想盡辦法削弱它,怎麼惡心怎麼來。

這麼苛刻的條件,納蘭明珠剛收到鄭克臧信時,直接暴跳如雷:“豎子!”

納蘭明珠,當場就拍桌子了,這哪裏是議和,分明是敲詐。

他認為大清隻是失去水師,並不是沒有還手之力,大清的陸上力量完全沒有什麼損失,看他明鄭隻敢窩在島上,居然要價這麼高。

姚啟聖見狀,也是安慰他:“明珠大人,萬正色領兵,海匪聞之則退,如今泉州已然收複,我等不必與此僚議和。”

說是這麼說,納蘭明珠也是考察過的,收複泉州不過是人家不要了而已。

他對明鄭的陸上力量比較模湖,因而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麼談條件合適。

割讓福建是不可能的,賠錢倒還可以,但不能一千萬兩,最多兩百萬兩。

通商權,也不是也可以,但是杭州不行,江浙富庶地區,大清稅收的主要來源,可不能被明鄭觸碰,此乃國之命脈。

停止內遷,那怎麼可能,這觸犯到底線了。

納蘭明珠苦思冥想,又回了封信:不稱臣可以,割讓國土絕無可能,大清答應賠一百萬兩銀子,開放廣州通商口岸,然後就此停手,明鄭不要來劫掠大清,大清也默認金門、廈門歸屬明鄭。

說實話納蘭明珠的條件還是比較中肯的,既沒有太損害大清的利益,鄭克臧看了也勉強可以。

當然,鄭克臧還是不滿足,一百萬兩白銀,打發乞丐呢!

那就再來一封信:割讓潮州府、漳州府、泉州府,賠償軍費八百萬兩白銀,廣州、杭州兩口通商。

這次相對來說就沒那麼誇張了,但納蘭明珠看了仍然無法接受。

他要是割讓這麼多土地,回頭康熙就得拿刀割他了。

沒法子,繼續談,他死死咬住不割讓土地這一點,搞得鄭克臧有點談不動。

談不動怎麼辦?

那就按照歐陸風雲,加點戰爭分數,來點籌碼!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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