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對於琉球王國沒有野心!但是,為了保證琉球國的安全,延平王府會在此駐軍,但不幹涉你們的國事,不幹涉你們的貿易……”鄭克臧甜言蜜語地道。
這是明麵上的套話,鄭克臧可以不直接幹涉,但會進一步培養親明派。
琉球國的官員們自然很是認可的,琉球沒什麼資源,富甲一方的延平王府不可能看上他們。
見殿中滿是讚同之聲,鄭克臧很滿意,就是情況有點詭異,總感覺坐在主位上,他就是琉球王似的。
但他可不想當什麼琉球王,要知道大明的藩王比這些琉球王都是高一級的。
沒法子,誰讓琉球王室死絕了,就剩個尚驪,鄭克臧繼續提出他的主張。
“我們醜話說在前頭,不妨先約法三章!”
......
大明永曆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琉球王宮,經過一番討論,鄭克臧和以蔡同言為首的琉球王國勢力簽訂了《明琉朝貢宣言》,內容如下:
一、友好:自此以後,明琉兩國官府和百姓,無論何時何地,均應互相友愛,真誠和好,共保萬萬年太平無事。
二、設立延平王府駐琉球王國的辦事處,處理涉及王府利益及其他相關事務。
三、琉球王國每兩年可向大明延平王朝貢一次,地點為夷州島東寧府。
四、大明延平王府在琉球設立兩個軍事基地,分別位於北部奄美群島和中部的琉球島,任由大明延平王府駐軍,延平王府提供租金每年2萬兩銀子。
五、允許大明延平王府的軍艦商船在得到琉球王國允許之後,停泊在各個港口,進行補給休整,須遵照琉球王國的稅收及管理法令行事,同樣的,大明也為琉球提供方便,琉球商船到達延平王府的領土,也可以進港補給和休整。
六、大明延平王府保證琉球的獨立。
七、琉球不再向大清朝貢。
這條約一簽,就代表著琉球群島這把堪稱“西太平洋鎖匙”落入鄭克臧手中。
細看的話,就會發現琉球國和附屬國幾乎沒有兩樣,但琉球人願意呀,他們對大明有認同感,要是現在鄭克臧統一了華夏,這幫琉球人得哭著喊著求變成大明的一部分。
至於大清,抱歉,早就被琉球人扔到一邊去。
這都是明麵上的條約,私下裏,鄭克臧也給了琉球不少好處。
比如,對琉球王國進行軍事援助,琉球王國可以派出將領、世家子弟前往東寧府的東寧軍校進修。
這對於雙方來說是雙贏的,但是鄭克臧嬴兩次,一是琉球國有了可靠的軍隊,能幫助近衛軍一同防禦倭人,二是可以光明正大培養親明派
還有就是農業上的幫助,給琉球國引進番薯、土豆、甘蔗,兼備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加上琉球的氣候,未來這裏產量應該不錯。
他對三司官蔡同言道:“以後,琉球人種的甘蔗我們包了,有多少收多少,按市場價給錢!”….琉球人聞言都很感動,不愧是大明爸爸,對他們太好了!
可能有人要問了,那除了軍事和農業的援助,那文化上高低也得來幫一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