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南洋自古以來就是大明的領土(2 / 2)

鄭克臧點頭說道:“很好,各位的付出,大明不會忘記!”

當然,這些人舉薦的子弟,也不是直接就能當官的,基本都是拉去當小吏的,隻有極度優秀的才給當官。

而且,在上崗前,都需要送去東寧府接受培訓和考核的,去見識一下奇觀們,可以有效增加忠誠度,這是鄭克臧的秘籍。

完成考核之後,按照異地上任的原則,調往其他地方做官,比如這些巴達維亞的華人子弟,可以拉去呂宋任職,這樣就不容易出現一家獨大的情況。

在見麵會,與那些欣喜的華人不一樣的是,東印度公司的高層們,他們也在現場。

雖然聽不懂漢話,但也知道此時大概在聊什麼,無非就是分巴達維亞的蛋糕罷了。

他們恨得牙癢癢的,但一點辦法沒有,還要裝作澹定的樣子。

而且,荷蘭東印度公司甚至沒有反擊的機會,他們在東南亞的殖民地已經被明鄭徹底拔除幹淨了,更何況,派艦隊過來也是送死!

安東尼硬著頭皮上前和鄭克臧搭話:“尊敬的國王閣下,您應該非常了解,貿易才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根本,我們會承認巴達維亞是大明的領土,但荷蘭還得繼續在巴達維亞與國王閣下繼續貿易!”

現在荷蘭可以失去巴達維亞,因為打不過,但至少,沒有失去與明鄭的貿易。

一旦失去了明鄭的貿易,荷蘭在東方還剩下什麼?

一無所有!

現在的明鄭可以說是世界商品的提供者!

沒有了明鄭的棉布、香水、朗姆酒、絲綢、瓷器以及其它各種各樣的商品,荷蘭這個海上馬車夫,即便是奪回了巴達維亞,也沒有太大意義,因為荷蘭需要明鄭的商品。

至於大清,那是什麼廢物呀,船都出不來!

“安東尼先生,南洋自古以來,就是大明的領土,但巴達維亞作為貿易大港,對任何友好國家的船隻都是開放的,而且我們也歡迎各國商人到那裏進行貿易!”鄭克臧大方地說道。

聞言,安東尼很識趣地跪倒在地,“感謝國王閣下的恩賜!”

為了追求儀式感,在鄭克臧的要求下,安東尼代表荷蘭與明鄭簽訂一份戰敗條約。

條約中,荷蘭東印度公司完全同意了鄭克臧提出的條件,把包括柔佛半島、爪哇島、蘇拉威西島在內的所有殖民地都交還給大明。

沒錯,這裏是交還,而不是割讓。

別看就是兩個字的區別,這個意義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歸還,意味著荷蘭人承認了鄭克臧口中的“南洋自古以來皆為大明領土的”觀點。

而這也意味著,大明對南洋地區的統治“法理性”得到了其它國家的認同。

這件事需要征求馬塔蘭、柔佛、亞齊等東南亞小國的同意了嗎?

當然不需要!

因為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弱者是毫無話語權的,他們能做的就是乖乖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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