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大力宣傳大明帝國主義戰士(1 / 2)

不可否認,發電機、電燈泡、電報機如果沒有朱克臧的指導和圖紙,是發明不了的。

但是如果沒有黃履莊和顏元等人的聰明才智,即便是有圖紙,這些東西都沒有辦法實現。

所以朱克臧準備宣傳一下這兩位大明帝國主義戰士。

第一步,那就是將電燈泡公之於眾。

當然,電報機和煤炭發電機是大明的高級機密,技術太過先進,是暫時不能讓百姓和其他國家的人發現的。

目前是隻做不說,悄悄地發展。

但是手動發電機和電燈泡由於太落後了,可以示人。

所以,朱克臧召集眾位文武大臣、國子監學子、格物致知學院師生,一起觀賞電燈泡!

夜晚,隨著黃履莊踩動踏板,電燈泡逐漸發出了亮光,越來越明顯,直到把周圍十幾米照得清清楚楚。

除了格物致知學院的人,周圍其他人都看呆了,實在是搞不懂,那東西沒有被點燃,怎麼會發出火光的。

觀禮的陳永華、黃宗羲等略懂科學的人則是心中萬分震撼。

早些時候,他們就被朱克臧科普過科學的力量。

而當一個年輕人帶著一群年輕學子,卻可以研發出這樣驚世駭俗的東西,讓他們感覺到了年輕一輩的希望。

他們最是明白,科學一道需要的就是有人不斷地去鑽研,如此才可能將整個理論完善,進而應用到對大明的建設之中來。

如今這電燈,就是一種對知識的應用化,非常的難得。

第二天的報紙上,黃履莊、顏元和電燈三個詞語聯係到了一起,而後他們兩人的名字也因為電燈快速地被大明的百姓所熟知。

當天,朱克臧就召見黃履莊、顏元,因為兩人成功研發發電機,電燈,電報機等設備,被授予伯爵爵位。

對於兩人來說,這已經是非常大的榮耀了。

而知識帶給他們的東西還有更多。

神武五年十月六日,工部頒布了一部新的律法,《大明帝國個人及個體專享權利律法》,簡稱“大明專利律法”。

同時公布的就有包括不限於蒸汽機,車床,火車,煉鋼法等等林林總總無數條專利及其法律規定所有人。

其中就有著電燈專利,所有人正是黃履莊、顏元。

至於像蒸汽機、火車、發電機、電報機等專利,都署名朱克臧。

電燈泡給他們兩個,純粹是為了造勢。

畢竟大明的高科技,幾乎全是朱克臧一人帶來的。

專利律法之中規定了個人享受二十年的專項發明獨立使用權,使用權可以交給其他人使用,規定除非贈送或者專利專利轉讓之外,非專利享有者在利用該專利盈利之後,必須支付享有者一定的專利使用費。

這個“一定的費用”,由雙方評估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擅自使用,需要繳納由新成立的“專利司”進行判定罰金,補償給發明者。….七號,大明宣布成立“大明國營電力公司”,下轄第一發電廠,第一電燈製造廠。

並且,大明官方以五萬枚銀幣的專利使用費,向顏元、黃履莊購買了電燈這項發明專利的獨立使用權。

足足五萬枚大明銀元,購買力相當於現代至少四百萬軟妹幣!

天價專利費一下讓兩人成為了炙手可熱的新興富豪。

不僅如此,因為對某些諸如蒸汽機等發明的使用,限於新的法律頒布,大明官方不得不補償給發明者一筆專利費,否則將不能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