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母親的關係怎麼樣?”
律師問道。
布魯克林扯了扯嘴角,麵上保持著法官該有的嚴肅。
實際上內心腹誹不已:這是什麼鬼問題?
按照起訴書所說,貝內特跟他的母親那簡直是勢同水火。
想要通過‘母親一直幫兒子支付賬單’來證明母子關係和諧,進而推翻貝內特的殺人動機,這想的有點兒太簡單了吧?
布魯克林不動聲色地聽著,手指在“→”鍵上有節奏地點擊,繼續玩兒弄著光標。
貝內特還完好的那隻手有些無處安放,他忐忑地用手指扣著桌角,一會兒抬頭看一眼律師,又趕在與律師發生眼神交流前低下頭。
反複數次,這讓他看起來有些心虛。
律師立刻意識到這個問題,他不等貝內特回答就更換了問題。
“你跟母親一起生活了多久?”
“二十…二十三年。”
“後來呢?工作以後就搬出來自己住了嗎?”
“嗯,是的。”
“房租與各種賬單是由你自己支付的嗎?”
“一部分。”
“哪部分?”
貝內特又沉默了。
律師也跟著沉默了。
片刻後,律師向布魯克林申請展示貝內特23歲搬出來住後的賬單付款記錄。
在得到允許後,律師鬆了口氣,轉身從包裏拿出厚厚的一本。
“我調閱了我的當事人23歲以後的賬單支付情況。”
律師走向陪審席,一邊翻著賬單記錄向陪審團展示,一邊解說
“我當事人所租住的房屋每周需要支付350美金。”
“水費、電費、燃氣費與通訊服務費、電視節目等各項每周需要支付107美金。”
“、交通、醫療、娛樂每周需要支付440美金。”
“保險需要支付230美金。”
“其他支出需要100美金左右。”
“計算下來我當事人每周需要支付賬單總金額為1130美金。”
律師翻開新的一頁“這是我當事人在工作期間平均每周周的收入,在350到450之間。”
“這中間差了將近兩倍的差距。”
“我當事人的收入顯然不足以維持他的日常開銷,如果隻有他一個人支付賬單,他已經破產了。”
“但我當事人維持這樣的生活過了好幾年,顯然,他沒有破產。”
“經過調查我發現,我當事人的賬單支付來源,來自於兩個不同的賬戶。一個是我當事人自己的賬戶,另一個就是我當事人的母親的賬戶。”
“前麵我們提請過一位我當事人母親的鄰居作為證人,他提到過,她幾乎每月都會去探望貝內特。”
“盡管他們經常吵架,她經常對貝內特說一些打擊人的話,但她是愛著貝內特的。”
“他們母子二人的關係並不像檢方所述那樣僵硬,我當事人曾從他第一份薪水中拿出一半給母親買了一雙手套。”
“沒錯,就是她死亡時戴的那雙。”
….“大多數人都會用第一份薪水滿足自己的願望,比如看一場電影,買早就眼饞的樂高玩具,購置一台電腦,或者去酒吧,請朋友一起慶祝。”
“但我當事人貝內特先生並沒有這樣做,他把第一份薪水用來給自己的母親購買了一雙手套。”
“當然,檢方大可以拿出他們經常吵架來證明,他們母子的關係並不好。但我想問一下,哪個男孩兒沒有叛逆的時候呢?”
“哪個年輕人沒有跟父母爭吵的十分激烈,甚至離家出走過呢?”
“他們隻是不善於表達,無法說出心中對彼此的愛意,他們是愛著對方的。”
“如果我的當事人不愛他的母親,他為什麼要用第一個月的薪水買一雙手套送給她?”
“如果母親不愛兒子,為什麼要堅持每月幫他支付賬單?”
“他們隻是不會表達愛意,不是無法感受到愛意,我當事人又有什麼理由殺死自己的母親?”
律師並沒有打算結束,他停頓下來,將手裏的賬單放回去,借此機會整理一下思路,然後又走回來,繼續說道
“如果貝內特先生與他的母親之間毫無親情可言。”
他似乎是打算把質證環節當做總結陳述,直接把提請的證人丟在一旁,一個人說了起來。
不過布魯克林對此並不覺得奇怪。
就貝內特那躲閃支吾的表現,這些話從他的口中說出來,除了讓陪審團懷疑之外,毫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