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於哈佛如今的處境,布魯克林入局的時機實在微妙。
哈佛法學院每年那麼多畢業生,並不是每一位都有資格在外麵自稱一聲‘我來自哈佛,我是哈弗派’的。
哈弗派不是誰的賬都買的!
要想進入哈佛派的視線,首先得拿出能力來,取得與之對等的成績。
簡單說,就是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才會被哈佛承認是哈佛人。
一個知名律所合夥人跟一名屠戶放在一起,哈佛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
至於後者?
抱歉,我們不熟。
混成這樣,我怕其他校友跟未來的學生們誤會!
如果約翰·曼寧並不需要找繼任者,或者說伍德·沃德沒死,布魯克林還會在哈佛擁有如今的地位嗎?他能讓議會選擇自己,驅逐巴裏嗎?
恐怕不能。
但刨除約翰·曼寧的影響因素,布魯克林以不到三十歲的年齡成為聯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也是有資格自稱一聲哈佛人的。
隻不過想讓議會因為他而驅逐巴裏就有些異想天開了。
他頂多是坐在普通坐席,跟上百位七小時一言不發,連去廁所都需要小心翼翼盡量不發出聲音來的背景牆一樣。
正因為伍德·沃德已死,約翰·曼寧已老,哈佛青黃不接,基本盤出現巨大問題,正因為這些因素趕在一起,布魯克林才能在擁有現在的地位。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布魯克林就是約翰·曼寧指定的繼任者。
能不能征服其餘十五個人,是布魯克林需要過的第一關。
巴裏上午時說了很多,其中有幾條是非常有道理的。
聯邦人對資曆這件事看的沒那麼重,並不會絕對地認為年輕人不如年長者,但也不是一點兒資曆都不看的。
聯邦或許沒有‘嘴邊眉毛辦事不牢’的說法,但也有相近的諺語。
畢竟大家都是同一個物種,可能因為地域、曆史等原因導致風俗文化有所差別,但思想不會差太多。
麵對一個陌生人,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確定他有沒有能力?
除了看履曆之外,似乎沒有什麼其他選擇。
畢竟大家都是第一次見麵,對彼此都沒有了解,當然要拿過往‘戰績’說事兒了。
約翰·曼寧也不是一出生就被捧上議長位置的。
他是靠自己一刀一槍地拚出來的。
約翰·曼寧的履曆足夠豐富,豐富到在座的大多數人都能夠如數家珍。
依靠鐵血手腕一步一步坐上議長位置的約翰·曼寧大家心服口服。因為見識過,所以服從。
布魯克林?
布魯克林最近折騰的是比較厲害,從一文不名的普通法官到首席法官,將紐約經營得滴水不漏,手腕心機也展現了不少。
在同齡人中,甚至往上數十屆,他都是最優秀的。
但哈佛不是什麼新晉名校,哈佛也不是斯坦福這種隻有一百年的‘年輕人’。
….哈佛是足足擁有兩百年建校曆史的老牌強校!
這幾乎快與聯邦的曆史齊平了。
翻開哈佛的建校史,幾乎就等同於是聯邦司法體係的發展史。
在這二百年的曆史中,哈佛湧現出太多驚才絕豔的曆史名人了。
布魯克林?
抱歉!
即便把年齡限製在與布魯克林等同,哈佛依舊能找出一大堆比他表現更優秀的人。
你可以說他們是借了曆史發展的東風,可以說他們依靠家世,甚至可以說他們就是純純的踩了狗屎運。但不論是曆史機遇還是家世,亦或者運氣,都不是哈佛需要考慮的。
這不是遊戲,也不是比賽,沒有人給予你公平的環境。
人生看的是結果。
人生就是唯結果論。
布魯克林可以找一萬個理由來反駁,說明自己換做是誰誰誰會怎樣怎樣,但這隻是假設,哈佛看的是當下。
這一萬個理由不過是自我安慰罷了。
布魯克林清楚地知道這一切,因此他沒有抱怨,即便巴裏騎臉輸出,即便他與正衝自己滿臉假笑的來恩同處一室都感覺惡心,他也沒有說一句‘這不公平’。
‘這不公平’很多時候都隻是麵對現實無奈之下的無能狂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