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納·馬奧尼,耶魯大學畢業,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首席法官,手握轄區內一切上訴桉件審理與決議權,對巡回二院擁有十分強大的支配權。
前任來利·克魯的親密夥伴,在來利·克魯風波中絲毫沒受影響,順利繼任。
早在來利·克魯風波結束時,布魯克林就猜測布倫納會對自己‘動手動腳’。
原因很簡單,他們一個是哈佛的,一個是耶魯的。
1824年,因信仰與理念的分歧,一部分哈佛法學院的師生宣布退出哈佛法學院,他們來到康涅狄格州的紐黑文市這個充滿人文氣息的小鎮,建立了耶魯法學院。
並一路過五關斬六將,超越哈佛法學院,成為聯邦法學院的No.1。
哈佛把耶魯的人視為叛徒,尤其是這群叛徒還超越了自己,更是讓哈佛人怒火中燒,發誓不會給耶魯人好果子吃。
耶魯則盡情嘲笑哈佛,認為他們是一群守舊的老古董,認為兩百年前那批師生離開哈佛是最正確的決定。
兩夥人互相嘲笑,互相看不上,從校園打到職場。
在哈佛,瞧不起耶魯就是最大的政治正確,在耶魯,貶低哈佛則是最受歡迎的開場白。
雙方已經把嘲諷對家刻進了骨子裏。
有這種‘前科’在,布魯克林怎麼可能會天真地認為布倫納會跟自己和平共處?
他一直警惕著這個‘異端’。
可事實是他們真的和平共處了!
布倫納繼任巡回二院首席法官以來,幾乎沒與布魯克林發生過任何交集。他們井水不犯河水,一直到今天。
今天竟然是他們第二次談話!
“聽說你上周回哈佛了。見過米切爾森他們了吧?”
布倫納閑聊般問道。
米切爾森不叫米切爾森,米切爾森是姓氏,他的全名叫洛佩斯·米切爾森。
布魯克林對米切爾森的記憶很深刻。他是那天下午的小禮堂成員之一,是三名法官之一。
米切爾森在聯邦第五巡回上訴法院工作,是一名巡回上訴院的法官,是布魯克林真正的支持者中地位較高的一員。
除此之外,米切爾森還是來利·克魯的朋友。
正是布魯克林在來利·克魯事件中的一係列表現,讓米切爾森選擇了支持他。
米切爾森是一名典型的德州紅脖子。他的父母祖父母……都是工人,他本人的長相也格外粗獷,身材高大,滿臉橫肉,灰白的頭發紮成鞭子,腦袋四四方方的,激動時整張臉都會漲紅。
很難想象米切爾森這樣不在乎禮儀與穿著的人竟然是一名上訴院的法官。
那天參加小禮堂聚會時,這位紅脖子穿了一身牛仔褲,腳蹬牛皮靴,戴著一副花裏胡哨的太陽鏡,頭頂一頂牛仔帽……
就憑這身穿著,布魯克林對他的印象就足夠深刻了。
更別提他那把窗戶震得隆隆作響的大嗓門跟腰間顯眼的黑胡桃木貼片手槍了。….“見過米切爾森法官。”布魯克林點點頭“他是個讓人印象深刻的人。”
布魯克林如是點評道。
布倫納點點頭,對此不置可否。他歎了口氣,開始回憶。
“米切爾森跟來利·克魯是朋友,他們是一個兄弟會的。”
“米切爾森還是來利·克魯的‘引路人’呢。”
聽到‘引路人’這個稱呼,布魯克林目光一凝。
布倫納笑著擺擺手“不,不是那方麵的引路人。”
來利·克魯為什麼倒台,大家心知肚明。
“聽說大學時你沒參加過兄弟會?”布倫納好奇的問道。
布魯克林搖搖頭。
“那真是太遺憾了。”布倫納感慨了一句,解釋道“米切爾森跟來利·克魯是同一個兄弟會成員。米切爾森是來利·克魯的引路人,需要輔導監督來利·克魯的大學生活。”
“他們關係非常好。”
布魯克林沒參加過兄弟會,但對聯邦大學的兄弟會文化有所了解。
布倫納所謂的‘引路人’跟‘監護人’差不多一個意思。
不過布魯克林並沒有被布倫納絮絮叨叨的一大堆所影響,他在思考布倫納提起來利·克魯是什麼意思。
布倫納講述了幾件據他說是‘來利·克魯告訴他’的跟米切爾森在大學期間發生的趣事。
他似乎隻是懷念來利·克魯這個老友,拉布魯克林來回憶過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