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黃建輝,今年35歲,膝下有一子,今年兩歲,寓居湘西古丈,開了一家客棧營生。
說到這,朋友們可能會嘲笑我,35歲了,兒子才兩歲,這麼沒出息?
朋友們先別笑,如果你是我,可能不一定能找到媳婦。
因為我這人仗義,為報答恩人,扛著事進去改造了10年出來,就現在這個時代,我這身份,能找到媳婦,已經是老天眷顧。
聽到這裏,朋友們又要問,什麼事能讓我改造10年?
嗬嗬,這事說出來你們更不會相信,我扛的事,在行裏叫摸金,說得難聽點就是盜墓。
摸金一時爽,改造遭大罪。
我改造這10發生了很多,原來的團隊散了。
老鬼也死了,小鬼出了國。阿良改行賣古玩,紅娘最終嫁了人,說是厭倦了江湖,隻想過普通人生活。
至於何老板,我的救命恩人,帶著我走上摸金這條路的人,從出來那天開始,我就再也沒見過他。
有人說他另起爐灶幹了幾票大的,也有人說他死了。
我沒去找他,因為我出來那天,收到一張銀行卡,裏麵有三十萬,是何老板托人送的。
還留下一段話,說當年欺騙了我,其實他們並沒看到我父親的屍體,而是慌亂中生死未卜,後來也找了很久,但至今沒有確鑿的說法。
我沒責怪他,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如果父親還活著,估計也會和我一樣,躲在某個沒人認識的地方隱姓埋名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因為最近又看到一些有關摸金被抓的新聞,無意間讓我想起了過往這個團隊。
裏麵有太多的故事,思考多時,我還是決定把自己的故事和朋友們說說。
雖說墓穴中的情況沒有小說裏描述的那麼恐怖離奇,但離奇古怪的遭遇,是普通人永遠想不到的另一個世界。
我堅持寫下來,隻想給年輕人一些警醒,鋌而走險的事,不能幹。
故事要從我18歲那年開始說起。
當時我還是一名高三在讀生,但我沒有選擇高考,而是做了個大膽的舉動,退學!
我是被逼的,因為所有人都瞧不起我,罵我是二溜子,連同我父親也被他們罵成社會敗類。
這一切原因歸咎於三年前傳來的噩耗,父親的死訊!
人人都在說我父親是盜墓賊,幹了壞事被/打/死。
消息很快傳遍整個天陽市,我就這樣被身邊的同學稱為賊子,連老師看我的眼神都是嫌棄,他們完全忽略了對我幼小心靈的打擊。
我不認為父親是壞人,剛開始還跟他們理論。
到最後幹脆打了那些罵我的人,這也惹怒了那些家長,跑到學校一頓鬧,我還因此被帶到警局拘留了三天。
如果我說仇恨這些家長的醜陋,那我最大的怨恨要落到我的監護人,張雪蘭身上。
與張雪蘭的這一幕,即便如今已她已不在人世,但可恨依舊曆曆在目。
離開學校後,我就衝回家找張雪蘭斷絕關係,我要離開這個家。
當我推開大門,張雪蘭看到我大白天回到家,什麼都沒問,指著我就破口大罵道,“你這個有娘生沒娘養的賊子野種是不是又惹禍回來叫家長,你怎麼不死在外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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