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大家全力以赴地調查五個嫌疑人最近一段時間的遭遇時,又一起凶案發生了。
一天夜晚,廊臨110指揮中心及119、122同時接到幾個醉漢的報警,說他們看到市區營口路一輛汽車正在燃燒。
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把大火撲滅之後發現,整輛汽車燒得扭曲變形,麵目全非,裏麵有一具男性屍體,燒得焦黑。從汽車殘骸上可以看出,這是一輛出租車,死去的男子大張著嘴,腹部被剖開,舌頭和腹腔中一些髒器不翼而飛。
“我們(喝完酒)出來時,聽到爆炸(的聲音),過來一看,這車就燒起來了。”醉漢對趕到的派出所民警說,雖然語無倫次,但也能聽出個大概,這幾個人在一家大排擋裏喝得醉醺醺的準備各自回家,聽到了汽車油箱著火之後爆炸的巨響,酒醒了一半,按著火光的方向而去,隨後報警。他們報警時並不知道裏頭有人,隻是在慌亂之中分別撥了110、119和122。
因為處理屍體的方式和最近兩起案件有點相似,所以支隊通知技術科和一組人員前去現場查看。
林曦正跟女朋友親親呢,接了電話馬上就得走,被女朋友撓了好幾下,臉變成了花貓。開車趕過去的路上,他想,詹旭走了還不到一個月,為何類似凶案再次發生?這次的地點不在舊城區了,難道上次鬼屋那兒動靜太大,讓凶手更加興奮了?雖說隨著犯案次數增多,留下的線索和痕跡就越多,但每次都要以一個市民的生命作為代價,未免太得不償失了。
燃燒後的現場有許多有害氣體,左擎蒼這次出現場堅決沒讓舒潯跟,隻身下了樓,坐進來接他的警車裏。坐在副駕駛的吳一颯無奈地說:“多事之秋啊……如果出租車裏的男人也是‘他’殺的,那麼‘他’兩個多月裏就連續殺了三個人了!殺人、開膛、取器官,他這是向傑克致敬?”(注:開膛手傑克,倫敦白教堂區連殺幾名女性,開膛並取走一部分內髒)
“這次的案件跟前兩起不同,如果凶手是同一個人,將給我們留下很多有用的線索。”左擎蒼言簡意賅地分析道,“一,他把一具幾乎完整的屍體留了下來,隻帶走一部分;二,死去的男子是司機還是乘客,出租車的所有者是誰;三,燒毀整輛車沒那麼容易,我預感這是推斷凶手身份信息的關鍵點之一。”
他們到達事故現場時,還能聞到空氣中刺鼻的味道,這種有害氣體吸入後刺的氣管好似針紮,到場的警員不得不用帶上濕口罩。空氣中隱隱飄著一股汽油味,消防人員告訴一組的警察們,可以初步推斷汽車起火係人為,有人用汽油潑遍了汽車,打開油箱蓋子,點火後火勢蔓延得很快,點燃了油箱內的汽油,引起了突爆,所幸油箱不滿,否則後果將更加嚴重。
拍照之後,大家合夥把屍體抬出來,法醫上前檢查一番,說:“頭骨多處骨折,口腔內舌頭,腹腔肝髒、脾髒、胃缺失,頸部被割開,避開頸總動脈,割斷了頸內靜脈放血。一般來說,放血以割動脈為主,放得快,但是容易噴濺,靜脈則不同,像水龍頭一樣,沒那麼激烈。凶手顯然怕身上沾到大量血跡,故意先放血再取器官。頸內靜脈和頸總動脈挨得很近,非專業人士根本分不清楚,可見凶手具備外科手術能力,跟前兩起案件的凶手恐怕是同一個人。”
一組的警察們互相看了看,眼中盡是憤怒。
“查一查這輛車的車主和所屬公司;調看附近交通探頭,查一下這輛車曾經經過了什麼地方,為什麼會停在這裏!”吳一颯當機立斷,左擎蒼說得沒錯,突破口來了!
對於吳一颯的布置,左擎蒼沒有提出什麼補充意見,大家也就分頭行動去了。洪世健站在左擎蒼身邊,不解地問:“僅憑凶手具備外科手術能力,就能判定能並案嗎?如此說來,九年前的9.25案也能並了。”
“你也覺得這次犯罪和以往不同?”左擎蒼沉思著,因為戴著口罩,他的低語隻有他自己聽得見,“查到車主和車號後,我們就能在交通探頭錄像中看到這輛車的行動軌跡。因為凶手燒車使用了汽油,而這種東西不可能隨身攜帶,所以他必定在某個加油站買了一桶。如此,加油站裏的探頭就可以拍到他——這很危險,他為什麼這麼做?”
“可是我們從來沒有對外公布過案子的細節,比如分屍到什麼程度、找回了多少、凶手分屍的專業性,市民都不知道。因為影響惡劣,我們懸賞10萬,找尋知道兩個死者失蹤當日異常情況的知情人,並沒有提到其他,因此有人模仿作案是不可能的。”
“或許,這隻是凶手一次臨時起意。”左擎蒼原地等待著找尋車主的結果。
兩個小時後,燒毀出租車的車主被找到了,他是廊臨安達公司的司機穀超,今天恰好上的是晚班,所以,車內的男屍極有可能就是他。根據交通探頭的錄像,這輛車於晚上10點半駛入了這條路,十五分鍾後,又駛出來,在附近的一個加油站,一個戴帽子、口罩、墨鏡的男子從駕駛室出來,接了一桶汽油,付錢後離開,於11點20分又駛入這條路,不多時就閃出微微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