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我掏出來嚇死你(一)(1 / 3)

寇秋在這個世界待到了七十四歲, 才等到了渣攻徹底去世的消息。在這幾十年裏, 他與燕卓一同處理了雙方父母的喪事, 鬱父是緊挨著鬱母去的, 燕父則是在後來的日子裏遭到了來自罪犯的打擊報複, 早早逝去的。寇秋頭一次見證了父母的葬禮。他把那小小的骨灰壇子放置在已經準備好的土坑裏, 隨後親自揮動鐵鍬, 鏟上去了第一捧土。

那土灑了上去,寇秋的心也跟著猛地一酸楚。

他還會不會有機會, 能不能再擁有這樣好的父母?

寇秋說不清楚,也無法保證。他隻是在葬禮的間隙, 緊緊地握緊了燕卓的手。

燕卓似有所感, 把他的手握得更緊了。隔著那層皮肉, 他們的骨頭都像是靠在了一處,他們的心也挨得緊緊的,親密地湊著。

“囡囡......”

燕卓的聲音輕輕的, 滿含憐惜。

“沒事的,有我呢。”

在雙方父母都不在之後, 他們搬回到了幼年時住的院子裏。兩家之間的那處院牆被徹底拆掉了,秋日的午後,兩把老藤椅搬出來, 兩個頭發都已經白了的老人躺在上頭, 一麵慢騰騰地晃著扇子, 一麵曬著暖融融的陽光。寇秋的衣服上都是大大小小的光斑, 他眯著眼去看, 試圖追逐著那光斑看向天空。

可天空,實在是太耀眼了。他看著看著,眼前便出現了白花花一片。

那些光芒跳躍著,躍進了他的眼睛。

寇秋隱約感覺到,是時候離開了。

他費力地在躺椅上挪動了下,用已經含糊不清的聲音說:“燕卓?”

燕卓就躺在他的身旁,布滿了老年斑的手把他的手緊緊抓著,說話的語氣仍舊像是在哄昔日那個幼小的孩子。

“......囡囡?”

“燕卓,”他旁邊的愛人又喊了他聲,聲音慢慢低下去,“我走啦。我等你一步,你可別讓我等久了。”

燕卓側過頭望著他,仍然能看見那澄澈的像是玻璃珠的眼睛。他平靜地笑了笑,說:“好。”

空中不知道什麼時候起了風。

第一片葉子在初秋的陽光下,忽然鬆動了,掉落在了地上。

燕卓感覺到握著的這隻手驟然失去了氣力,他沒有驚惶,也沒有什麼悲痛。他隻是也迎著這陽光,勉強把愛人膝上的毯子向上拉了拉,就像是幼年初見時為他拉被子那樣。

隨後,他的眼睛也閉上了。

有不知道什麼地方的歌聲斷斷續續傳來,哼著首舊曲子。是舊年的歌謠,反複吟唱著,像是拉長了的詩篇。

“記得當時年紀小,

你愛談天我愛笑。

並肩坐在桃樹下,

風在林梢鳥兒在叫,

我們不知怎樣睡著了。

夢裏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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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來的寇秋睜開眼時,正好對上一張臉。那男人生的不錯,襯衫西褲,一身上下的打扮也挺不凡,男人瞧著他,語氣不知是什麼樣兒的,像是嫌棄,又像是刻意裝成的、卻不太像的深情款款:“陽陽,這件事,我必須要和你說了。”

還沒承接原主記憶的寇秋隻好往下接戲,“你說。”

他如今所站立的地方,是一片寬闊的廣場。旁邊的小噴泉噴出一溜晶瑩剔透的水花,背後的商場人來人往,挺熱鬧。

寇秋處在這麼多人民群眾之中,於是又安心了點,想著這恐怕是個正常世界,不會有人魚也不會有大怪獸突然出現在城市中間。他望著對麵的人,神態裝的更誠懇了點,“你要和我說什麼?”

男人張了張嘴,望著他,像是極難開口。

半晌後,他還是抿抿薄唇,說話了。

“向陽——”他說,“我發現,自己還是喜歡男孩子。”

寇秋:“......”

寇秋:“............”

寇秋:“!!!!!”

他立刻低頭看去,隨即在自己的腳上震驚地看見了一雙鞋——一雙有著嬌俏的小高跟的鞋,還有兩條又細又白的腿,鞋上還帶著兩隻蝴蝶結,放在寇秋眼裏,那就像是兩隻撲棱蛾子,一下子把他給撲棱傻了。

對麵的男人還在說:“我知道我之前和你說,我喜歡的是你這樣可愛的女孩。可到了如今,我越來越發現,我恐怕還是喜歡男人......”

他哪兒知道,他對麵可愛的“女孩”已經連一句話都聽不進去了。

【阿崽!阿崽!!】

係統要是已經有了實體,這會兒準得被他給徹底搖暈。它勉強應了聲,回應宿主的話,【阿爸?】

【這怎麼回事?】寇秋還處在這突如其來的身份認知中,一時間三觀都破碎了,他咽了口唾沫,確認,【我這回......是女同誌?】

【誰說的?】係統奇怪道,【是男的。我們做任務,還不至於改變性別。】

寇秋徹底木了。

他伸出隻手,指著自己前頭挺拔的兩團,表情簡直像是見了鬼。

【男孩子有這個?】

係統崽子眼睛都不帶眨的,【哦,假的。】

【那這兩條女生的腿——】

係統崽子吐出片瓜子殼兒,【練的。】

寇秋揪著自己的裙擺,【這衣服!】

【買的,】係統說,【冷靜點,阿爸,女裝大佬,你沒有聽說過?】

寇秋:【......】

見,鬼,了。

係統說:【兩三句話解釋不清楚了,這樣,原主的記憶先傳過去吧。】

寇秋這才接收到了記憶。

原主名叫向陽,他的工作是個主播,以女裝大佬的屬性聞名。平日裏,他偶爾也會穿女裝去實體店裏紅著臉偷偷試一點小裙子,可偏偏那一天在商場裏,他被郗鵬雲撞見了。

向陽身材不算很高,一米七剛剛出個頭。由於骨架纖細,並不像尋常男生那樣生的五大三粗,他穿女裝時的感覺也一點都不突兀,那乳白色的蕾絲裙子裹著那纖纖的腰部,就跟塊磁石似的吸引著人的眼球。郗鵬雲瞧見了,眼珠子一下子就被吸上去了。

在那之後,他開展了近乎瘋狂的追求。向陽從小沒怎麼被疼過,早早地就沒了爸媽,從收養他的舅舅舅媽家出來,一個人過活。他沒接受過多少善意,淪陷的很快,就硬著頭皮,裝作女生,和郗鵬雲交往了。

但交往之後的每一天,他都處在無限的掙紮中。想要告訴戀人自己的真實性別,卻又不敢。

如今可好,郗鵬雲約了他出來,居然自己說自己喜歡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