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年華(序)(1 / 2)

很小的時候,我就非常惹女孩們喜歡。那時的我有鼻子有眼,看著不煩,長得不慘。但僅僅因為走路有點趕,沒事愛大喊,勞動常偷懶,碰到老鼠嚇破膽,那幫自認英雄豪傑的哥們兒都不和我玩。所幸東方不亮西方亮,我和幾位同病相憐的男同學很受女生們歡迎:學校分餐時,旁邊的女生總把碗裏的肉大方地往我碗裏撥,雖然往往是亮晶晶難以下咽的大肥肉;蕩秋千時,大家也總是萬眾一心地推崇我為“秋千舵手”,還真誠而友善地說這是讓你擔當大任呢,順便還可以讓你好好鍛煉身體,一舉兩得。以至後來老師給我寫評語時,還特地加上了一句:此生有領導天分。

再長大點兒,上了初中,我們幾個小個子男生似乎還是女生們眼裏的“萬金油”:桌子壞了叫我們修,椅子散了喚我去隔壁班偷換一把……總之鞍前馬後的力氣活我們全包了。那時的我,雖然心裏百般不爽,但也得忍辱負重地幹活兒。不幹不行啊,女生早長個兒,個個都比我們高出一個頭。更何況,我們學校新潮,那時就流行野蠻女生了,一不小心就大棒伺候。

上了高中,我們的個頭終於後來居上,趕上了先富一族。但這時女生們又給我們灌輸一種新觀念:女生那麼嬌弱,你們男人血氣方剛,怎麼忍心要我們做事呢?從小到大,還第一次有人用“男人”和“血氣方剛”來形容我們呢,於是一幫男生個個喜形於色麵無懼色地把活兒大包大攬下來。

真正推翻舊社會三座大山、實現男女平等,已經是大學的事了。當臥薪嚐膽的我們還沒來得及樂嗬,就沮喪地發現掃教室擦玻璃有專人負責,我們再也沒有機會報仇了。麵對這樣的人間慘劇,我們男生集體失語了好幾天。

所幸,我們很快發現了比報複女生更為有趣的事情,比如喝酒,比如踢足球,比如逃課,再比如泡MM或者被MM泡。

說起喝酒,男生們總是有說不完的話題。一到周末,學校附近的小炒店幾乎間間爆滿。每當這時,送啤酒的卡車總會適時出現,從街頭開到街尾,半小時不到一大車啤酒就被店主們瓜分一空。

我們喝酒一般直接就著瓶嘴兒喝,鬥酒也是常有的事兒,賭注很簡單:誰輸了誰買單。往往鬥到後邊覺得不過癮,於是換上白酒繼續。我們最常喝的是小瓶裝的二鍋頭,每次我都事先準備好兩個空瓶,裝滿涼開水揣在兜裏,鬥酒時偷偷換上,然後麵無懼色地與人鬥酒。兩瓶都消耗殆盡時,借口上廁所,到小賣店買瓶礦泉水重新注滿,屢試不爽。正是憑著這一方法,我當之有愧地贏得了“酒王”的美名。

再說足球,那時候,我們學校賣得最火的就是《體壇周報》,每到報紙上市那天中午,從教學區往食堂的整條路上都是賣報買報的人,洋洋灑灑蔚為壯觀。每每有足球比賽時,校後一條街的小吃店更是人山人海,大家一邊花生米就酒,一邊對著電視狂吼,把一邊正常就餐的同學搞得快抓狂了。後來幾個有生意頭腦的老板開了專門提供看球的“足球苑”,生意火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