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看出了丁翔的不解,老蘭斯攤了下手:“在美帝,就是這樣。民用版槍支對彈匣的供彈量有著嚴格的控製,而一個可以供彈三十發的彈匣,就幾乎能頂上的一支槍的價格了。”
“噢!”
丁翔恍然大悟,既然老蘭斯都這麼說,那就沒差了:“謝謝巴克大叔,那我就買原裝版的吧,我們要去狩獵野豬,彈匣裏麵子彈多些,也更安全不是?對了,再給我多來兩百發子彈,手槍的就不用了,您贈送的就夠了。”
巴克豪斯翻了個白眼:“要不是蘭斯,我才不會虧本送你呢!好的,那就這樣,伯萊塔92F加五十發子彈450刀,HK33一支3800刀,加兩百發子彈,算你100刀,一共是4350刀。至於持槍許可,把你綠卡編號留下,我幫你辦就可以了。丁,你是轉賬還是現金?”
“哪有人會帶那麼多現金?”
丁翔嘟囔了一句,剛想掏出手機轉賬,卻不防老蘭斯又插了一句:“巴克,丁在你這裏第一次買槍,你再送一個HK瞄準鏡吧?”
巴克豪斯:“……”
回牧場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漲紅的老臉,忍不住想笑:“蘭斯大叔,你真的救過他?”
“哈哈,是的。那是二十年前,當時克拉馬斯山脈還有很多的狼群,有一年冬天下了大雪,山裏找不到食物,狼群就闖到了鎮上。巴克那晚失戀了,喝醉了酒在大街亂晃,結果遇到了狼群。恰好我開車路過,把他拉上了車,才逃過一劫!”
丁翔用力的點點頭,笑著說:“那我今天還真是借了你的光,才省下不少的錢!”
“才不是的,巴克就是個奸商,他看你不熟悉槍支,肯定會亂開價。有我在場,他清楚黑不到你的錢,所以才那麼老實。”
這就是老牛仔的價值所在,也是丁翔當初留用老蘭斯的初衷。華人,尤其是初來乍到的華人,在美帝,還是很吃虧的。有了老蘭斯在,就能避免很多損失。
不過……“蘭斯大叔,剛才巴克豪斯說,HK33更適合的是自衛和打兔子,因為口徑太小,威力不大,打野豬並不是很適合呢?”
“當然!丁,野豬是克拉馬斯山中,最危險的野獸,沒有之一。就連棕熊和美洲獅也比不上它。狩獵野豬可不是開玩笑的,今天你和拉姆真的很幸運,我檢查過,拉姆那一槍正好打中了野豬的要害,否則三百多磅的大野豬可不是那麼容易就倒下的。”
“那你還推薦我買小口徑的步槍?”
丁翔更加不解了。
“丁,現在的你,勉強算是個合格的牛仔,但卻不是一個合格的獵人,大口徑步槍暫時還不適合你。之前,你和拉姆去樹木裏打火雞,甚至是好運的獵到了一隻猞猁,那都算不上是真正的打獵。知道嗎?在俄勒岡,隻有獵到大野豬、棕熊和山獅的獵手,才可以算是真正的獵人。甚至連打鹿,那都隻能算是消譴。不過這些年,棕熊和山獅,包括猞猁,都成了保護動物,隨非它們自己闖進牧場,否則都不能獵殺了。”
難得的,蘭斯大叔一邊開車,一邊提點了許多。丁翔頻頻點頭,這都是老牌獵手的經驗之談,在進山打野豬之前,是難得的學習機會:“今天拉姆打死了那頭野豬可真的不小,他可以算是個合格的獵手了吧?”
“他?”
和華夏一樣,父子之間,總是會存在著更多的競爭氣氛。老蘭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他隻是走了狗*屎運,如果換作我在場,大黃根本不會受傷的。”
“哈哈!”
丁翔被逗樂了,他相信如果拉姆聽到了他老子的話,一定會極力反駁的。
“喂,老板,好消息!”
讓人擔心不已,卟卟直響的二手道奇公羊駛進了牧場,車還沒停兒穩,拉姆就跑了過來。那形象,瞬間讓丁翔聯想到了國內民國時期,大風大雨滿街跑的小報童。
“嘿,夥計,你今天的好消息可真不少,但上一個已經讓大黃受了重傷,這個不會再有什麼危險吧?”
丁翔笑著跟他打趣,拉姆一臉的委屈:“我哪知道會在樹林的邊緣就遇見該死的野豬,BOSS,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呀!”
“哈哈,好吧,我承認這一點。夥計,說出你的好消息吧!”
“呃……BOSS,我差點被搞慒了,是大黃,它醒了,看起來狀態不錯,隻不過還不能進食,我給它的牛奶,它一點都沒有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