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嫣然垂著睫毛, 纖細的指尖在老相片上眷戀地撫過, 最終落在自己糊了的臉上。
這個拍照的人,技術實在是有點一言難盡。
王大壯看著她的神情,想了想,又給她透露了一條信息, “江家搬走得挺晚的,走之前江老大還來找過我和竹竿,問我有沒有你的照片,我沒給他,不過竹竿沒抗住,給了他幾張, 結果再也拿不回來了。”
每次想起這件事,王大壯都為自己的先見之明而沾沾自喜。
晚飯的時候, 他喊來了幾個當年玩的最好的幾個小夥伴,親自下廚炒了幾個菜, 熱熱鬧鬧的吃了一頓飯, 提起了自己的婚事。
“本來打算今年結婚的,結果日子不湊巧,好日子都趕在明年年初了, 二月份的婚禮,新娘子你也認識, 過來喝頓喜酒吧?我還記著你愛吃肘子呢, 專門給你多留一盤!”
寧嫣然忙不迭的點頭, “哎, 到時候我搞定了江大哥,把人帶回來給你們瞧瞧。”
王大壯嚇得酒瓶都掉到了地上,“什麼、什麼意思?”
她還沒把人搞定?不可能吧?這頂多也就是一句話的事兒吧?!
寧嫣然當然看得出他在想什麼,然而她的腦回路和普通人不太一樣,既然她想要更美味的菜肴,就必須要花數十倍的時間去烹飪,她想要的是一顆毫無保留的真心,而不僅僅是靠著童年的一點交情去綁架他。
當然,這話說出來王大壯也不會懂。
出於某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奇妙心理,寧嫣然望著天歎了口氣,對著一臉茫然的王大壯搖了搖手指,“這是秘密,你要是見了他,可不許出賣我。”
因為還要開車回家,寧嫣然沒喝酒,開車繞著鎮子轉了一圈,最終停在了老宅門口。
買下房子的人已經回了家,宅子裏燈火通明。
望著透過光的窗口,寧嫣然揚著頭,神情悵然。
這種心情,和當年搬家的時候又不太一樣。
寧嫣然咂了咂嘴,原來她已經到了傷春悲秋懷念往事的年紀了嗎?
很好,說不定很快她就可以融入集體大跳廣場舞了。
不過她特別有素質,她可以戴耳機!
寧嫣然雜七雜八想了一大堆,最終還是抿著唇,拾級而上,按響了門鈴。
半分鍾之後,一個圓滾滾的小腦袋探了出來,奶聲奶氣地問道,“大姐姐,你找誰?”
寧嫣然向來討小朋友喜歡,她蹲了下來,對著小孩招了招手,笑眯眯的塞了塊糖給他,輕聲問道,“你家裏人在家嗎?”
小男孩眼巴巴地看著手心裏的糖,糾結了好半天,依依不舍地還給了她,“我媽媽說,不能隨便要別人的東西。”
寧嫣然輕眨右眼,比了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手勢,又在嘴巴上拉了拉鏈,示意他保密,“姐姐怎麼是外人呢?姐姐以前就住在這裏的,有幾句話想要問問你。”
小孩從門縫裏擠了出來,手心裏攥著她給的奶糖,眼饞得不得了,乖乖點頭,“姐姐你問。”
用一塊糖就成功誘拐了天真純潔的小朋友,寧嫣然笑得眼睛彎彎的,十分得意,“姐姐想問你,你們家在這裏住了幾年了?”
本著“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基本原則,小孩有問必答,伸出幾根胖乎乎的手指頭,又覺得不夠,於是把另一隻手也伸了出來,“十年了!”
十年?
寧嫣然愣了一下,掐指一算,不對啊,她家搬走了十二年,那之前呢?之前的人家住了兩年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