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就走吧,還留下吃飯怎麼的?”
行啊,一家人都針對我,那就沒得說了,我拉起莉莉的手,問她:還留下吃飯嗎?
我心裏有火,可對莉莉說話時,全都壓在肚子裏了,就算莉莉說留下,那我為了她,也能再忍忍。
莉莉抹了抹淚,跟她父親說了聲:爸,我們先走了。
既然莉莉要走,那就走吧,這個家,實在是太壓抑了。我笑著跟芳芳說,芳芳,我們要走了。
芳芳破涕為笑,使勁的點頭。
誰知我剛轉身,屋門開了,莉莉的母親走了進來,她開口第一句:讓他自己走,莉莉你留下,一會兒後將軍廟的李叔帶他兒子來,你見見。
莉莉咬了咬嘴唇,用力的都快把嘴唇給咬破了。
“媽,我有男朋友了,用不著再相親了。”
“不行,我都答應你李叔了,他兒子在外開公司,雖然年紀大了點,還帶著個孩子,但你嫁過去好歹受不了委屈,不比跟著這窮小子強?”
莉莉眼淚大顆大顆的往下掉,她哽咽的好像快要窒息了。
“媽,你就說吧,李叔答應給你多少錢?”
“反正夠給你弟在市區買套房子了,你當姐姐的,要為弟弟著想,你一個女人,嫁個有錢的男人就行了,餓不著凍不著的,你弟弟是男孩子,得有自己的房子才行。”
我心裏簡直有一萬頭羊駝奔過,莉莉母親這句話,說的十分平靜,仿佛她說的本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賣女兒給兒子買房?這是一個當母親能做出來的事情?
我拉了拉莉莉的手,故意用輕鬆的語氣說:咱走吧,李嫻和小黑這兩人自己在家裏,指不定會把廚房給燒了呢。
莉莉抱起芳芳跟著我走,她母親在後麵喊你們給我站住,我聽都不聽,帶著娘倆出了門。
快走到大門的時候,我聽到後麵有腳步聲,一個人影從我後麵躥了出來,擋在了大門前。
是莉莉的弟弟。
“姐,你鐵了心跟著這小子?行,可以,不過你們領證需要戶口本吧?”
這小子一副吃定莉莉的樣子:這樣,姐,你把這欠條簽了,我就說服媽把戶口本給你,怎麼樣?
欠條?
這小子從兜裏掏出一張紙和一支筆,看來是早有準備。我接過欠條一看,上麵寫著欠條,馬莉莉今天欠馬淩拾伍萬元整,再後麵,是今天的日期。
我說莉莉又不欠你錢,憑什麼要簽字?
“憑什麼?當初這十五萬是給她的嫁妝,現在她前夫死了,這個家得要回來。”
這個理由真是讓人笑掉大牙,嫁妝嫁妝,當然是給了莉莉的,給出去的,還能再要回來?
拿戶口本威脅莉莉?我說你小子不懂法律是吧?當姐夫的給你免費科普一下,我國現在實行的是自由婚姻,就算是父母也沒權利幹預。
我讓這小子讓開,他不讓,反而露出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拿手指畫我。
“今兒我姐要是不簽字,別說你們拿不到戶口本,這個家門,也別想踏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