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腳程快,很快就拎著一包袱衣裳回來了,顧元元正裹著小被子,窩在床上吃餛飩。

早上還沒醒就坐著馬車趕回來,這個時候早餓了。

見沈正淩進門,顧元元動作一頓,目光落在他手裏,那個巨大的包袱上。

不就買身外套嗎?怎麼這麼大一個包袱?

沈正淩見她因為驚訝而乍然睜大的眼睛,像乍然受到驚嚇的貓,眉眼瞬間柔和下來,盛滿他自己都沒察覺的笑意。

沈正淩問顧元元:“娘子是先把餛飩吃完,還是穿好衣裳起來再吃?”

顧元元:“先起來先起來。”

天知道,裹著小被子坐在床上吃東西,其實並不好,屁股都坐麻了。

沈正淩上前,接過她手裏的碗,一邊把包袱遞給她:“我給娘子買了棉襖,娘子看喜不喜歡。”

不過是這兩天沒衣裳穿,買來應急的衣裳,喜不喜歡有什麼要緊的?

喜歡就多穿幾次,不喜歡撐過這兩天就不要了。

不過這話可不能這麼跟沈正淩說。

他辛辛苦苦去給自己買衣裳,大冬天的,走出一身汗,光是這份心就難得,自己得識好。

顧元元笑眯眯的說:“喜歡的呀,夫君買的我都喜歡。”邊說邊解包袱。

看都沒看就說喜歡,分明是個小騙子。

然而就算這個,沈正淩眼裏的笑意也依然越來越盛,藏也藏不住。

顧元元已經愣住了。

她就說,一套衣裳怎麼會有那麼大個包袱,都趕上半個沈正淩那麼高了。

實際上,包袱裏是三套衣裳,棉襖,棉褲帶罩衫和外裙為一整套。

另外還有兩件大衣。

一套粉蝶穿花,一套大紅遍地金,因為祭祖的時候不能穿大紅大綠,所以還有一套顏色相對暗深的靛青色,卻被繡了荷花鯉魚水波暗紋,不但不顯老氣,反而愈發顯得氣質高華。

兩件大衣,一件大紅底子,上繡白雪紅梅,高雅而熱烈;

一件淺綠底,繡著大片大片草木生發的寫意圖案,一片欣欣向榮。

這麼精致的審美,跟沈正淩的長相個子放在一起,真是讓人意外。

顧元元都被小小震驚了一把,想不到沈正淩去給她買件衣裳居然也細致到這種程度。

摸著手底下柔軟的麵料,顧元元覺得心也跟著柔軟了。

她認真道:“謝謝夫君,我很喜歡!”

顧元元眼裏如同盛滿星光,滿溢出滿滿的歡喜。

如果說剛才那句喜歡,是哄人的成分居多,那麼現在這句喜歡,絕對是真情實意。

沈正淩也不知怎麼想的,張嘴就說一句:“我服侍娘子更衣。”

顧元元:“……”

我懷疑你在開車,但是我沒有證據!

顧元元躲開他的手:“別鬧。”

沈正淩撚撚手指,十分可惜。

衣裳穿好,又發現鞋子忘買了。

好在鞋子這邊有現成的。

顧元元沒出嫁之前穿的,當時為了不讓顧海一家占便宜,她把能收拾的東西全都收拾過來了。

這不,就派上用場了吧。

中午吃過飯,李福生過來了一趟,雖然沒坐一會兒就走了,卻給沈正淩提了件要緊事。

村裏人之前想從沈正淩這裏弄個賺錢營生未果,就對他產生很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