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一間大的貨運部或許可行,可一旦有了競爭者,便是兩者都賺不到多少錢的局麵。

所以沈正淩決定往府城發展,這個決定其實特別正確。

顧元元自己是條鹹魚,卻不會攔著不讓沈正淩上進。

而且沈正淩上進了,更方便她混吃等死不是?

所以對於沈正淩的提議,她是一點意見都沒有:“這想法挺好的,夫君你真棒!”

沈正淩:“……”

別以為他聽不出來,這話一點都不走心,根本就是在哄小孩子好嗎?

既然已經決定把貨運業務搬到府城去,那麼鎮上的分部就沒有留著的必要。

一來業務量不大;二來,也是人手不夠。

這個時代交通不發達,鎮上到縣城的路途,因為距離近,當天可以往返,隻要不是起早貪黑,危險較小。

但是去往府城就不一樣了。

從六合縣到府城,路上至少需要三、四天時間,途中還會經過好幾個偏僻的路口,非常容易遭遇山匪路霸,這也是為什麼,尋常人出行,要找許多人結伴的原因。

押運貨物的危險,還要更大些。

所以就算把初一幾個人手一起收攏,也還是不夠的,依然有點少。

沈正淩便又去人市走了一趟,買回來十個人,扔給初一和初五他們訓練。

而他自己,則準備和顧元元一起往府城走一趟,主要是了解一下府城的情況。

畢竟他長這麼大,最多也就是在六合縣轉悠,從來沒去過府城,完全不知道那邊是什麼情況,隻是偶爾聽路過的商人說起府城的繁華,比六合縣熱鬧十倍不止。

不然沈正淩也不會生出把貨運部搬到府城的心思。

隻是還沒等他們兩個前往府城,火鍋店那邊倒先遇到麻煩了。

火鍋店這回的麻煩,認真算起來其實是無妄之災。

它並不是火鍋店本身的經營引起的,而是李福生家放在火鍋店裏售賣的果醬引發的。

過了正月十五,火鍋店開始營業,依然代售李福生家的果醬。

和年前一樣,果醬生意因為是整個鎮,乃至整個六合縣獨一份,每天都能賣出不少。

可誰也沒想到,這回的果醬賣出去之後,第二天,就被人找回來了。

買了果醬的顧客說,十裏香火鍋店訛錢!

要求火鍋店退款退貨,並且進行賠償。

因為火鍋店開設之初,顧元元就對沈寶兒著重強調公共衛生安全問題,加上這個時代的包裝技術,本來就不發達,果醬這類物品,一旦打開之後,很容易腐壞變質,並且還容易讓人在其中做手腳,所以,如果沒有質量問題,是不退換的。

這一點,從火鍋店開張之初,就再三向顧客宣傳過。

所以,當這位買了果醬的顧客找上門,直接讓火鍋店退貨退款的要求,就遭到無情拒絕。

顧客脾氣不好,大怒之下,直接動手,把火鍋店給打砸了。

店裏的夥計是沒想到對方會動手,反應過來以後,直接就把人給摁住了。

對方也不是一個人找上門的,還有其他幫手,大家一擁而上,跟店夥計扭打在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