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蓋公章以及手印的合同不能成為有效合同屬實,但不足以說明,被告人的無罪。”法官下達結論。

葉景淮沒有反駁。

他恭敬道,“法官大人,我能問你舉報人幾個問題嗎?”

“允許。”

他轉身,麵對著舉報人魏大國。

魏大國看著葉景淮,難免也有些心慌。

他讓自己保持冷靜。

盡管律師臨時變了一個,但聽說這也是一個新手菜鳥,他也不用害怕。

“魏先生,你剛剛說你和安氏集團有過兩次合作是嗎?”葉景淮問。

“對。”魏大國回答。

“請問之前和你主要對接合作的人是誰?”

“安氏集團建設部的一個員工張赫。”

“所以不是我當事人是嗎?”

“當然不是。安岩垣是安氏集團董事長,我怎麼可能隨便見到他。”

“既然如此,你和我當事人在完全不熟的情況下,我當事人有什麼理由相信你,還和你達成私下協議,讓你去幫他賄賂規劃局局長?”

魏大國一下懵了。

之前說好的,法庭上一切都打點好了,隻要按照準備好的台詞回答就行。

現在這個問題,明顯已經超出了他的回答範圍。

“怎麼,回答不出來這個問題?”葉景淮眼眸一緊,顯得咄咄逼人。

“就是……我剛剛也說了,就是因為我聽說安氏集團想要買下花灘國際的地皮,所以給他們搭了線,當時也和他們談了條件,說如果搭了線之後,花灘國際的承包建設就給我,才就因此見到了安岩垣。經過幾次接觸,一來二往就熟了。他也同意了讓我承包花灘國際的建設,但也給我提了一個條件,就是讓我拿出2千萬去賄賂規劃局局長,否則花灘國際的規劃建設會受到阻礙。”魏大國還算冷靜的回答。

“那麼請問,魏先生是當麵和我當事人簽訂協議的嗎?”

“是。”魏大國一口咬定。

估計覺得自己剛剛回答得很有邏輯,所以現在底氣十足。

“那麼請問魏先生,你是在哪一天和我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葉景淮問。

“合同上不是寫了嗎?3月14日。”

“幾點?”葉景淮逼問。

“這麼久遠的事情,我怎麼還會記得。”魏大國有些暴躁。

“不過去年的事情,什麼時間段簽訂的,你都忘記了?”

“好像是下午3點多4點多的樣子。”魏大國隨便找了一個時間。

“下午3點到4點,甚至下午2點到5點,我當事人都被各種會議排滿了,他根本不可能接待任何人。”葉景淮拿出一份會議清單,主動交給陪審團,“這是安氏集團3月14日的會議清單,以及這個時間段我當事人的一個會議內容記錄檔案。”

陪審團結果,進行核實。

“可能是上午。”魏大國有些著急的連忙改口,“我這個人記憶不好,我也不知道是早上還是下午了,反正就是3月14日。”

“但是3月14日從上午到下午,安氏集團董事長秘書室沒有任何人員登記記錄。但安氏集團明文規定,任何人想要見董事長,都需要預約登記。”

“誰說我們是在安氏集團簽訂合同的?”魏大國連忙說道,“這種合同,肯定不會在公司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