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初中的時候,黎哲三人又吸納了兩個人,那就是屈斌和呂泰初。
同時他們注意到了王幸一和原立這兩個內向、存在感一般的孩子,在他們身上實驗自己學到的那些手段。
這樣的事情,說出去誰能信?誰敢信?
這些孩子被拘留在警察局裏的時候,神情無所畏懼,他們不是不知道後果,而是知道他們是未成年人,警察不會拿他們怎麼樣。
“穆姐,懲罰結束後,那幾個孩子,還讓他們回學校讀書?”跟著一路調查下來的鄒建光問道。
這幾個孩子,讓他毛骨悚然,這次要是就這麼放過了他們,下一次,他們怕是會鬧出更大的事情來。
“不好說。但黎哲、馬義陽已經滿十四歲,是可以承擔民事責任的年紀,至於另外三人,需要接受法律教育,至少得過段時間才能回學校讀書。”
楊大華歎了口氣,又說道:“你別看這些懲罰輕飄飄的,但現在信息發達,他們施暴的痕跡無法完全掩蓋,就算去其他學校,也會成為老師們的重點關注對象,不可能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
“問題在於他們的手段在進步,要是他們選個更膽小更怯弱的孩子,隻要那個孩子不說,還是會被遮掩過去的。”鄒建光不放心。
“所以,我們需要收集證據,至少能讓黎哲去少管所一段時間,這五個人裏,黎哲是帶頭的,從幾人的描述中,手段在進步的是黎哲。”穆雲波說道。
“好了,我們要進去見受害人和家長了,控製好情緒。”
三人剛說完,那些家長又過來了,三人攔在病房門口,等保安控製好形式後,狼狽地進入病房。
-
小生起身看著他們,應該會是個好消息吧?
“原立同學,王幸一同學,受害人家長,你們好。我是廣晗區公安局的警察穆雲波,也是這件案件的負責警官。”
“這是我手下的警員鄒建光,這是育才派出所的警員楊大華。”穆雲波看到陌生麵孔,又介紹了一遍自己。
“穆警官,我是原立的媽媽,你們辛苦了,這個案件結束了?”
謝雨萍有點遲疑,她想快點結束,又想慢一點,警察調查的再仔細一點。
“調查過程已經結束,所有的口供都對的上,資料已經移交給檢察院了。”
“雖然故意傷人屬於刑事案件,但他們未滿十六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不過其中兩個孩子已滿十四歲,這個年齡段,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是可以被刑事起訴的。”
“檢察院會起訴嗎?”
“家長可以向上申請,不過介於他們才十四周歲,會從輕。”
“這樣啊,那他們會留案底嗎?這個案底會進個人檔案嗎?”關鍵時刻,謝雨萍的腦子高速運轉。
三位警官沉默,最後楊大華說道:“會有案底,每一個案子都是有案底的,但這些孩子未滿十八歲,就算檢方以故意傷害罪起訴,最高也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滿十八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他們的案底將會被封存,不進個人檔案。”
“那就是說,幾年後,等所有人都忘記了這件事的時候,那幾個犯人還能清清白白、幹幹淨淨的做人?”謝雨萍不想接受。
“原立媽媽,我們理解您的感受,這些孩子會受到懲罰,但我們也要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穆雲波說道。
“這次是兩個孩子聰明,忍不下去報警求助了,才沒造成嚴重後果,那萬一他們忍了下去,最後出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