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得眼睛都看不見了:“我那時一醒來就去找尼祿,可我找了很久很久也沒找到。我不想放棄,要知道我每次都能找到他的,所以我就一直找,找到後麵遇上布萊塔大哥。布萊塔大哥聽說我在找一個金發金眼的男人,不知道為什麼特別震驚,還反反複複地向我確認,問我是不是這一生都認準你了,我說是啊,布萊塔大哥就拉著我去了巴塔哥尼亞。”
尼祿詫異地瞪大眼睛。巴塔哥尼亞原本是一片綠茵茵的廣闊草原,但在後來的時光裏被獸人族的內部混戰給破壞得不成樣子,如今它隻是一片滿地碎石鋒沙,時不時還會出現沙塵暴的荒漠。
然而獸人族並不在乎它變成什麼樣,他們依舊沒有控製那一份原始的獸性,仍然在這片早已枯寂的土地上殘忍地廝殺,用敵人的鮮血澆灌戰士的衝動,培養出一批又一批陶醉在狂亂和殺戮中的獸人族勇士。
雖然尼祿收到過不少獸人族內部也出現了許多停戰呼聲的消息,但更多獸人還是更熱衷於憑本能發起的無盡拚殺。他們把想要止戰的那一派稱為草食動物,大肆地嘲笑著想要停火的獸人全都失去了原有的血性,之後肯定會難看地佝僂身體向人族乞食吧——
“不用以後,”提著全身裹挾滋滋雷光一把長槍的男人,挑著輪廓鋒利的眼角,如同在位的君王一樣,自上而下的睥睨著被他踩在腳下,幾乎能堆成一座小山坡的、鼻青臉腫的獸人們。他披著的那件破爛的純黑大氅被風呼呼地鼓著,整個人就像一把染血的刀鋒一樣俊美:“我現在就把你們搞定,讓克勞德拿去給尼祿做聘禮!”
另一邊,克勞德先是一拳把一個齜著尖牙撲上來的虎型獸人打得眼歪嘴斜,再轉過來好奇地問:“聘禮是什麼?”
“那不重要啊克勞德!”
男人把長槍重重一頓,那揮舞時就能看出來勢大力沉、重量極其可觀的槍身,捶得腳底的獸人當場發出一聲痛苦地低吼。
他從高高壘起的“山峰”上跳下。耀眼的陽光下他的臉側線條精致得如同出自雕刻家的刻刀下,筆挺的下巴有些許胡渣,但一點也不影響他的五官英俊得不可逼視。一頭蓬亂的黑色長發被風吹得亂晃,被他隨手找了個細繩綁起來搭在身後,隻剩額間的幾縷毛糙發絲,搭在一雙淺金色的眼瞳旁。
“還剩兩個部落,”男人一邊算著數,一邊招呼起來:“克勞德!你不是想要去見尼祿嗎?趕快把剩下那兩個部落也解決了,這樣你就可以去見他了!”
自種族戰爭起,獸人族就四分五裂成二十七個部落,數萬年來誰也不服誰,彼此都堅信著獠牙和利齒才是能讓自己生存下去的武器。曆史上不是沒有獸人想要將這二十七個部落一一收服,建立一個王國,但無一例外地敗在一場又一場殘酷的戰爭裏,沒有誰能完好無損地走到終點。
二十七個部落就這樣相互地敵視著,搏殺著,征戰著。其間不是沒有其他種族想要渾水摸魚地幹掉他們,但獸人有著對動物的天生友好,極易發狂的血脈和無比強韌的□□,發作起來,差點把當年埋伏進來的魔族小分隊一起幹掉。於是他們繼續這樣過著,直到萬年以前的戰歌氏族部落,來了一個麵容落魄,雖然個子和體型都與獸人不相上下,但一看就是個人族,有著黑發金眸的男人。
誰也沒有想到,這個不愛說話,隻說過名字是布萊塔的男人,實際上有著一天就可以將一個足有兩百人的獸人部落,統統幹掉的強大戰力。
帶著克勞德把二十七個獸人部落一並鏟平的布萊塔,將自己用這萬年的時間製作的獸骨項鏈,鄭重地交到準備出發去王城彼弗羅斯特的克勞德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