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什麼呆?”他輕輕敲了一下她的頭,她怎麼好像常發呆?車門都開了好一會兒了,還不坐進去。

“嗄?”雷穎眨眨眼,回過神來,看見自己站在車門旁,紅了臉,趕緊坐進車裏。

“送你到公園入口?還是回家?”發動車子之後,他問。

“公園入口就可以了,我的腳踏車放在那兒。”

他點點頭,回轉車子,朝公園的方向開去。

“你今天過來隻是單純的和我碰麵嗎?”雷穎忍不住地問道。

“我想在結婚前碰個麵對你我都好。”宮臣浩扭頭看了她一眼,說道。

“隻因為這個?”

“你回過身,後坐上有一份文件,你看看。”

雷穎回轉過身,伸手拿起那份文件,刺眼的‘契約’二字印入她的眼簾,臉色也逐漸蒼白了起來。

車子停了下來,宮臣浩扭頭看著她說道:“這份是我和你父親簽定的契約,當然,你是當事人,應該有權知道契約裏的內容。”

雷穎根本沒有理會他的解說,一頁頁地翻看著,臉色越發蒼白起來。

契約新娘

雷穎,雷氏企業雷衛景的小女兒,二十三歲,於2009年3月20日簽訂此合約。

1.甲乙雙方,達成結婚共識,此後一經簽字,協議即時生效。

2.雙方婚姻關係確定,乙方(即女方)需佩合甲方(即男方)的安排,扮演好一個妻子的角色。

3.乙方(即女方)不得幹涉甲方(即男方)的私生浩。

4.甲方會在婚姻確定後,投入乙方公司三億美金作位禮金。

5.此外,乙方(女主)的日常開消全由甲方支付,甲方會在每月的一號,打入乙方(女主)銀行100萬做為生活費。

6.婚姻期間,甲乙雙方應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真誠合作,必要的親密接觸也是不可避免的,乙方有責任為甲方誕下子女。

7.此協議為期二年,如有需要,雙方可觀其情況,商議提前或是推後此協議。

8.當婚姻結束時,甲方一次性支會乙方3000千萬美金作為贍養費,乙方則自動放棄關於離婚補嚐金的上訴權,同時自動放棄甲方名下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及現金的財產權。

再往下就是簽約時間,和簽約人的名字,鬥大的雷衛景三個字,醒目的印進她的眼簾。

嗬~~~她就這樣被他給賣了~~~~~雷穎在心底嘲弄著自己。

合上契約,麵無表情的遞還給宮臣浩,“謝謝你送我來公園。”說完便下車朝自己放自行車的地方走去。

宮臣浩接過文件,看著她那絕望的表情,他的心竟然會痛,是同情她嗎??她那落漠、孤寂的背影,深深的刺激著他的感觀。

今天他並沒有做錯,而是讓她充分地了解他們結婚後的事項,搖了搖頭,不再看向她,發動車子,他今天還有很多事要忙。

------------------------

票票~~~~

大大們多多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