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世界是本書?!◎
“金浩同誌的條件,真的是太好了。小芳,以後你飛上枝頭做鳳凰,可千萬別忘了娘和你弟弟。當初要不是我和你爹把你撿回家,你這個棄嬰早就凍死餓死,或者被野獸吃了……小芳,做人得有良心,你以後可千萬不能忘恩負義啊。”
矮瘦的段三萍女士,眼裏閃爍著興奮的光芒,她幹巴、黝黑並且滿是皺紋的臉,因為激動而變得黑紅黑紅的。她心裏滿是算計的,拉著幸芳的手喋喋不休。但她對麵的漂亮女孩卻神思不屬,並沒有認真聽她說話。
幸芳這會很莫名其妙。就在剛才,她還高高興興的和金浩訂婚。結果剛羞答答的把金浩送走,她心裏還做著美夢,幻想著她婚後的美好生活,她的眼前就出現了一本書。
一本名叫《小芳》的書。
書裏,有一個和她同名同姓的女孩,認識了一個和金浩一模一樣的男人。她們一見鍾情,排除萬難終於走到一起。可婚後,書裏的幸芳卻沒過上她夢寐以求的好日子。
金浩騙了幸芳,他是舒城人,卻不是有錢的城裏人。他家很窮很窮,有一屁/股饑荒不說,他還有一個特別刻薄的寡婦娘。老太太寵兒子,覺得金浩處處金貴,幸芳這個村姑一萬個配不上她兒子。殊不知金浩這個特別貧窮的學徒工,根本沒有城裏姑娘願意嫁。
老太太明知道她兒子在城裏不好找對象,卻把幸芳視為狐狸精,認為是美麗純樸的幸芳勾引了金浩,才讓金浩娶了一個村姑。
幸芳對這些都不知情,她在幸家過的不算好,金浩的出現,對她來說是驚喜,是救贖。年輕的金浩,長了一副特別能唬人的好皮囊,又很會說甜言蜜語,幸芳被他哄的找不著北。隻要能嫁給金浩,讓幸芳做任何事情,她都樂意。
為了讓秦小麗鬆口同意幸芳和金浩結婚,幸芳被她羞辱了無數次,受了許多的委屈,依舊沒有退縮。不論秦小麗怎麼對她,幸芳都把她當親媽孝敬。幸芳以為能真心換真情,卻是一片好心喂了狗。
秦小麗最終拗不過兒子,讓幸芳進了金家的門,卻在婚後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泄在了幸芳身上,變本加厲的磋磨幸芳。
幸芳以為金浩是拯救她的白馬王子,結果和他在一起後,幸芳受了更多的委屈和苦難。可以這麼說,婚後幸芳一天好日子沒過過。
為了還饑荒,幸芳嫁人後,沒吃過一頓飽飯。為了討好老公,幸芳拚命的生兒子,最後卻沒錢養活。為了養孩子,幸芳學著潑辣,不要臉皮的去賺錢養家,卻被婆婆嫌棄是丟人現眼,時不時的打罵……
幸芳為了金家付出了所有,把她娘家人得罪個幹淨,她卻沒換來她想要的幸福。
就因為她是農村人,她在金家就一輩子都是上不得台麵的人。就算她給金家生了五個兒子,養大了金家的八個孩子,金家也沒人念幸芳的好。
幸芳的犧牲,好像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沒人理解幸芳的苦楚,也沒人看得到幸芳的付出。他們隻會說幸芳投機倒把丟人,幸芳心狠不管養父母,幸芳水性楊花和男人做生意……好像幸芳不論做什麼都是錯的,是丟臉的。金家人隻看得到幸芳的不好,幸芳的好他們一點兒不念。
幸芳賺來的錢他們一邊大筆花,一邊罵那是髒錢,鄙視幸芳的人品。幸芳買來的米他們一邊大口吃,一邊嫌棄幸芳沒給他們買肉,控訴幸芳從來不關心他們。
他們嫌棄幸芳沒本事,怨恨幸芳不能讓他們過好日子。幸芳積勞成疾,累的昏倒在冬天冷冰冰的雪地裏,卻沒有一個人知道。